本網鹽城訊:9月9日,首批30名特邀調解員在江蘇響水法院接到聘書,將正式參與法院審理案件的調解工作,這是該院探索社會矛盾解決方式多元化的新舉措,標志著“法院附設ADR”的正式啟動。
  ADR作為訴訟替代解決機制的簡稱,正越來越多地被各地法院采用。“法院附設ADR”,與人民調解等社會主導的ADR不同,它是指在法院主導下或者在法院委托、指派人員的主導下進行的,以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活動。“法院附設ADR”有利于提高案件的調解效果,從根本上保證“案結事了”,同時,通過特邀調解員參與訴訟活動,同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一樣,有利于體現司法民主。
  早在今年3月,響水法院與縣司法局一起,開始醞釀在全縣范圍內選任特邀調解員。通過推薦、考察、試用等程序,確定了首批人選。這批調解員既有村民調主任、司法所主任,也有各鄉鎮社會矛盾調解中心工作人員、鄉鎮黨委書記;他們不但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在當地也具有一定的威望。特邀調解員在法院的邀請下,既可以和法官一起參與案件調解,也可以在法院的安排下,獨立召集案件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和解,法院依法對調解協議、和解協議進行確認,使當事人不傷和氣地解決糾紛,從而實現矛盾的有效化解。這是該院針對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越來越高、法院面臨訴訟壓力越來越大的實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精神推出的一項舉措。
  在特邀調解員的聘任儀式上,響水法院還對特邀調解員進行了法律業務、調解技巧的培訓。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法委的領導出席會議,并對響水法院今年以來推出的送法下鄉、法庭名片、速裁法庭等一系列“司法公正,一心為民”的舉措給予較高評價。


      

   
文章出處:響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富金、徐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