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父親因罪被處極刑,母親尚在獄中,在外流浪的15歲少年徐某希望到監獄解決自己的衣食之憂,遂以身試法實施搶劫。徐州鼓樓法院少年庭法官在對其判處緩刑的基礎上,積極聯系司法所、村委會落實了監管人,又協調村委會為其辦了低保,使其重新感受到家庭的真正溫暖。

被告人徐某年僅15歲,其父親于2000年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母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現仍在服刑期間,而其祖父母又離異,不愿對其進行照顧。徐某到河南鄉下的外祖父母家生活一段時間后,生活的貧困使其無法忍受,于是離家出走。幾年來,徐某一直在社會上流浪,有時在網吧打工掙飯吃。在生存的壓力下,徐某竟然希望能夠到監獄里生活,至少可以不愁吃不愁穿。2006年6月14日8時許,被告人徐某伙同他人經事先預謀后,至徐州市某菜市場附近攔截李某,將其強拉至菜市場西的小花園內,采用恐嚇、毆打手段,搶走李某的手機、MP3各一部,總計價值人民幣430元。

鑒于被告人徐某家庭環境的特殊性,徐州鼓樓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們驅車趕往徐某的家鄉徐州潘塘鄉奚莊村,并聯系到當地司法所、村治保委,與村委會書記進行了溝通。村里表示徐某在村里仍然有房有地,對于徐某這種缺失監管條件的特殊情況,如果能夠使其重新回歸社會,村里將給其辦理低保手續,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

經過多方聯系、做工作,徐某的堂叔也來參加了開庭,并表示愿意對徐某進行監管,幫助其好好改造,使其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溫暖。面對法官所做的一切,徐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表示要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改正錯誤,踏踏實實地生活。

該院充分考慮被告人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有悔罪表現、認罪態度較好、又系初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圖為法官和該村書記、村長和司法所所長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