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6年,建湖法院加大對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和先進經驗三方面的宣傳報道,全年發表278篇宣傳文章,有力地提升了該院和廣大干警廉潔辦案、司法為民的對外形象。

一是加大對先進個人的宣傳。法院干警是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的主體,該院長期注重將宣傳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對優秀干警的宣傳上。去年,重點對審理和執行質效考評名列前茅的同志進行宣傳。先后撰寫《扎根基層永無悔》、《人民滿意是根本》等文章,對他們先進事跡進行詳細報道。通過宣傳,不僅將兩名干警推向全省人民滿意法官和全省執行工作先進個人行列,而且在系統內部也引起了強烈反響,激勵了廣大干警確立司法為民、文明司法的理念。

二是加大對先進集體的宣傳。去年,該院除繼續重視對榮立集體二等功的民二庭等一批老典型的宣傳,還加大了對破解執行難題取得突破的執行局的報道。組織力量連續撰寫了10多篇文章,系統報道了執行局這個先進集體是如何采取“執行‘110’”、“執行聯系員”、“執行公告欄”等一系列文明執法的舉措,集中攻克了100多件老大難的執行案件,有力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的先進事跡。其中關于去年9月份邀請省、市部分人大代表近四十余人在上岡觀摩執行現場的報道,被省、市、縣多家媒體予以登載,相關圖片在市中級法院宣傳欄展示,對全社會起了很好的宣傳、引導、示范、教育作用。

三是加大對先進經驗的宣傳。堅持司法為民宗旨,不僅需要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影響和帶動,更需要在全社會形成先進的理念和制度。因此,建湖法院十分注重對經驗的總結和宣傳。去年,建湖法院總結的《五項制度推行對困難當事人實行“跟蹤服務”》的系列報道,增進了社會各界對法院弘揚司法為民精神的深層次了解,爭取了各個方面對法院工作的支持。省人大機關刊物《人民與權力》、江蘇法制報、省高院網等刊物傳媒對建湖法院全程“跟蹤服務”的做法報道后,引起了省人大副主任李佩佑的重視,給予高度評價,專門批示要求全省法院系統推行這種服務于民的司法舉措,力克“衙門”、“官僚”作風。

“三項宣傳”不僅宣傳了建湖法院和法官堅持司法為民的整體形象,而且也提高了整個社會對司法文明的認知度,促進了和諧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