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隨著國家惠農政策的出臺以及城市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新沂市農村因為土地侵權、土地征用而產生的糾紛日益增多,新沂法院在處理涉農土地糾紛案件時始終堅持“三重視”的原則,成功的避免了農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有效維護了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切實為新沂市的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及時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一是實事求是,重視農情民意。該院重視結合農村實際情況,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涉農政策,因地制宜地化解各類土地糾紛,確保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

二是尋求外力,重視與當地相關部門配合。該院主動同新沂市政府、鄉鎮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加強聯系,了解案件背景,爭取地方黨政領導支持,同時采取多種方式,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三是息訴息訪,重視案結事了。該院重視加大勸說和法律釋明工作,在依法處理的基礎上,加強當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充分運用調解與和解方式處理案件,化解當事人的不滿或對抗情緒,同時注重化解群體性涉農案件,堅持耐心細致,妥善處理,切實保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確保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