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16日上午,省高院在南京召開“2006年全省法院案件審理與執行基本情況通報”新聞發布會。張屹副院長向新聞單位通報了有關情況。 

2006年全省法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中央“兩院決定”精神,遵照“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圍繞“法治江蘇”、“平安江蘇”建設,狠抓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法院改革,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審判職能作用,努力構建“和諧江蘇”,順利完成了各項審判工作任務。

200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19352件,審執結570481件,同比分別上升10.12% 11.39%。其中,審結民商事案件(一審、二審、再審案件)訴訟標的金額478.53億元,執行案件執結標的金額202.44億元。

一、刑事案件

2006年共受理刑事一審案件47563件,審結46680件,同比分別上升6.87%7.08%,審結率提高0.20個百分點。從收案情況看,社會治安形勢總體比較平穩、正常,大多數種類的刑事案件收案數量沒有出現大的起伏,重點打擊的暴力犯罪經過嚴打整治,有所回落,但是少數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犯罪案件抬頭,案件數量有所增長。從結案情況看,審結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審判管理的框架模式和組織網絡已基本形成,審判管理的力度加大,審限意識普遍增強,全年無超審限刑事案件。

2006年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體現以下特點: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死刑核準制度改革的決策,完善死刑案件二審開庭審理的程序規則及各項保障措施,確保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自20067月起,死刑二審案件全部實行了開庭審理。

二是加大對大案要案的審理工作,尤其是涉黑涉惡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類案件和經濟犯罪類案件審理力度。2006年審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案件14993件,同比上升9.40%;審結經濟犯罪類案件3138件,同比上升4.77%。

二、民商事案件

2006年共受理民商事一審案件341650件,審結314202件,同比分別上升9.61%、10.37%。其中,審結婚姻家庭、繼承等傳統民事案件71846件,同比下降0.40%,合同案件150201件,同比上升3.06%,權屬、侵權案件92155件,同比上升37.96%。解決訴訟糾紛標的金額455.22億元。民商事案件收案上升的原因,除了公民、法人的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繼續不斷增強外,公司法、證券法的修訂實施也使一些企業破產與兼并、股權轉讓、股票買賣、證券欺詐等案件增多。此外,隨著個人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也不斷增多。

2006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體現以下特點:

一是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成效顯著。全年審結的一審民商事案件中,調解107693件、撤訴62693件,調解撤訴率為54.23%,同比上升0.52個百分點。在加強訴訟調解的同時,全省各級法院深入開展“訴調對接”工作,不斷擴大邀請協助調解和委托調解的案件范圍,充分調動、積極借助社會各方力量解決了大量糾紛,有力維護并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二是司法為民、便民、利民的力度明顯加大。一方面,依托現代科技,加強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實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全省249個人民法庭中,有201個人民法庭可以直接決定立案,占總數的80.72%;另一方面,各基層人民法院調整充實力量,組建巡回法庭,實行就地辦案,全省共設立巡回審判點450個,其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82個,處理案件15000件。此外,強化和規范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審結案件263139件,占民商事案件總數的76.96%,當庭宣判率同比上升7.91個百分點。

三、行政案件

2006年共受理行政一審案件4685件,審結4416件,同比分別上升0.49%0.62%。從收案情況看,環境保護案件、城市規劃、房屋拆遷等城建類案件、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上升幅度較大。在行政案件審理中,注重做到既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

四、執行案件

200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69491件,執結153125件,同比分別上升14.70%、18.78%。執結標的金額202.44億元,同比上升33.96%。

執行案件收案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個人之間借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以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合同、工資、醫療、保險等發生糾紛結案后自動履行的少,導致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案件數量增多。2006年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民事案件119526件,同比上升13.38%。

結案上升的原因:一是各級法院開展了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大力清理長期未執結、涉府涉村、中止執行等案件,清理13670件,執結12377件;二是通過采取對不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曝光、限制高消費、強制審計等措施,促進被執行人提高自動履行的意識;三是建立執行威懾機制,加大強制執行的力度,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案件比2005年上升18.93%,因拒不執行被拘留或罰款的1706人,同比上升11.43%。四是執行中注重和解工作,其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和自動履行的比例增幅達11.87%。執結案件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