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積極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深入開展,采取四項措施精心打造訴調對接“無縫工程”,促進社會和諧。

1)建立健全“對接”機制。該院先后分別在四個人民法庭召開訴調對接座談會、訴調對接聯席會,邀請各法庭轄區的人民調解組織的人員、分管人民調解工作的司法局領導參加,建立健全了人民調解指導機制、人民調解參與機制、法院與調解組織的信息互動機制、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防范等機制。大力推行法院對民事案件的調處與調解委員會的聯動,提高基層排查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從根本上化解各類矛盾和糾紛;(2)切實完善調解網絡。為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建立了調解網絡。設立了民事訴訟調解員和人民調解指導員。法院選派業務能力強、調解水平高的審判人員負責指導。對人民調解員自行調解的糾紛,達成調解協議的,經審查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在提起訴訟后,即依法確認其效力,從而給人民調解員的工作以有力支持,以促使一部分糾紛在訴訟外消化,緩解法院的訴訟壓力;(3)建立定期培訓機制。該院通過定期舉辦培訓班、分片指導、以會代訓、以庭代會等形式,對轄區人民調解組織和相關人員實行業務培訓和經常性的業務指導。每季度以發放征求意見函,召開座談會等形式總結調解工作運行態勢,推廣調解工作經驗,不斷增強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調解能力;(4)定期回訪當事人。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定期回訪當事人,及時掌握轄區內的社情民意和糾紛動態,根據案情找準矛盾焦點,利用親情、朋友關系,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綜合應對,盡力將矛盾與糾紛,化解在當地,消除在基層,進一步提高依法處理矛盾糾紛保障社會和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