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在每年市人代會召開期間,都派各庭、室、科、隊負責人及相關同志到代表團聽取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建議和意見,該院領導親自過問,逐條疏理,重要事項專門召開審委會研究辦理,做到事事有答復,件件有落實。

對人大代表針對個案提出的批評、建議和意見,該院高度重視,專人督辦,凡需審委會討論的,該院主動邀請市人大常委會和法工委的有關同志列席會議,參與討論,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同時也便于法院與提出意見的代表進行溝通,做好解釋工作。該院還邀請人大代表來院視察,旁聽公開審理案件,為代表加強監督提供方便。

大豐市法院在辦理代表意見過程中,既注意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問題,又注重辦理工作的社會效果。針對去年人代會期間,多名代表提出的“加大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的書面意見,該院積極與人代委聯系。如在執行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主動邀請兩位代表現場監督,兩位代表到達執行現場后,充分利用人民代表的身份,對被執行人進行疏導和釋法工作,經過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一起執行了五年的“老大難”案件終于在代表的監督幫助下圓滿地劃上了句號。

今年,該院黨組根據上級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決定等有關精神,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等方面又有新舉措:一是建立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述職制度;二是建立人大代表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三是大力推行走訪聯絡制度;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現場監督執行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和來信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