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近日,姜堰市委召開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總結了一年來本市政法部門所取得的成績、分析了當前面臨的形勢,并對今年的政法綜治和平安、法治建設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泰州市委常委、姜堰市委書記高紀明對姜堰法院一年來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號召該院干警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加高昂的精神狀態、更加務實的工作舉措,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農村、構建和諧新姜堰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姜堰法院湯建國院長在會議上表態:法院將緊緊圍繞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總體要求,樹立正確的司法政績觀,充分認識“政法機關的政績,最終體現在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上;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公平正義,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就是政法機關的最大政績。”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司法工作,把促進社會和諧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生命線,用現代司法理念謀劃工作,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將矛盾化解在源頭,化解在基層。對涉及“三農”、下崗職工和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及時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進行溝通,研究對策;對一些政策允許范圍內的可得利益,盡量向弱勢群體傾斜;對一些矛盾易激化案件的處理,主動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爭取支持,求得理解,形成多方參與協調的格局。

第二,以職業化建設和司法能力建設為抓手,努力培養和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始終堅持將提高法官化解重大矛盾的能力,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及時調整和修改法官評價體系和相關制度,提高法官調解藝術,強化法官調解能力。著力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積怨,徹底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第三,尊重民間習俗,把善良風俗運用到司法審判實踐中。不斷總結民事審判工作經驗,認真調查民間習俗,繼續細化已經制訂的《婚約彩禮裁判規范》、《贍養糾紛案件裁判規范意見》等民事裁判規范,力求達到“執行法律,尊重良俗”的司法境界。目前,姜堰法院正在對本市及周邊地區的善良風俗進行調查收集,并準備適時召開學術研討會,進一步擴大民間善良風俗對審判執行的指導作用,順應大眾民情,排解民事糾紛。

第四,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預防和減少犯罪。

在刑事審判中,要本著治病救人、懲罰與教育并舉的原則,對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人員,盡可能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未成年犯罪人,著重進行教育、感化、挽救,能判處緩刑的盡量依法判處緩刑,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集中精力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積極探索因民事糾紛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處理辦法,盡可能減少刑事處罰數量。積極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

  第五,切實履行審判職責,維護當事人權益。繼續健全大調解、大協調機制,在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基礎上,積極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提高當事人的滿意度,促使當事人息訴服判,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在執行工作方面,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建立和健全人民法院執行信息管理系統,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普遍建立。

  第六,進一步深化審務進農村活動,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繼續執行公開開庭到農村、訴訟調解到農村、執行綠色通道到農村、法制宣傳到農村、司法建議到農村、司法調研到農村、信訪接待到農村、法律援助到農村。積極參與全市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法制創建工作,提高服務于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委的領導下,為姜堰的和諧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