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常州天寧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關于進一步規范院長、庭長監督指導案件審判的意見(試行)》,全面優化審判資源,改變過去院、庭長脫離審判一線,幕后裁判的做法,進一步強化院、庭長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辦理,強化院、庭長對審判運行的身體力行,建立院、庭長辦案長效機制,充分利用院、庭長的業務優勢,發揮其業務特長,不僅推動了全院審判工作的有效開展,而且極大增強了院、庭長的業務能力和行政領導能力。2006年該院21名院庭長共審結案件1385件,占全院審結案件的28.1%,人均結案達66件。該院的具體做法是:

一是強化目標責任管理機制。院、庭長不僅有著較強的行政領導能力,而且擁有豐富的審判經驗。因此,該院黨組高度重視發揮院、庭長審理案件的示范指導作用,將院、庭長辦案的數量和質量一并納入年初制定的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要求院、庭長必須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及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并明確了院、庭長全年參加合議庭的辦案指標數和主審案件指標數。
  二是落實審判管理考核機制。明確所有院、庭長審理的案件,必須全部納入本院審判管理流程進行管理和考核,院審管辦詳細制定了院、庭長辦案制度方案,要求各業務部門按時逐月上報院、庭長辦案數據,對案件的質量與一般審判人員承辦的案件一起進行評查,并對結果進行通報。
  三是建立網上公開通報機制。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將院、庭長的個人結案數進行網上通報,向全院公開,接受全院干警的監督。同時對案件的質量評查情況也進行網上通報,不僅起到了模范示范作用,而且對其他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好的指導意義。
  四是開展重點案件評議機制。對于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及時總結,及時組織討論、調研,并形成書面材料。如針對重點地段的拆遷案件,院、庭長在審理、執行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并在深入調研,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為全區城市房屋屬地動遷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干問題的意見》,保證了全區動遷工作的順利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