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進一步發揮基層法院在涉農案件第一線審判窗口作用,落實該院制訂的《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意見》,切實為高淳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服務,該院在涉農案件中推出五項新舉措,抓好涉農案件的法律服務和指導工作。

一是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調處。對涉及農民利益案件要優先立案,保證農民群眾不因訴訟而耽誤農時。實行一簡一調,即簡化審理程序,加大調解力度,快速調處農民維權案件,確保農民夏秋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是適時選擇典型,就地開庭審理。農村一些糾紛常常具有代表性,采取以案說法宣傳法制,對維護農村安定、構建和諧農村有促進作用。針對小額債務、家庭糾紛、子女贍養案的增多,深入農村田間地頭、農戶院落就地開庭等活動,巡回法庭組織公開開庭審理宣判,積極為農民排憂解難。

三是注重法官釋明,加強訴訟指導。該院要求巡回審判人員應用通俗的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訴訟指導,指明訴訟風險,告之權利義務,以親民、近民的態度及時審理涉農民事糾紛,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為民的溫暖。 

四是擴大救助范圍,減輕農民負擔。降低訴訟費用,對符合緩、減、免交訴訟費用的條件,并提出相應申請的農民當事人,準許其緩、減、免交訴訟費用,并對不屬緩、減、免的對象但確屬特殊情況的,又提出相應申請的農民當事人,可以允許緩交到執行階段。

五是注意苗頭防患,預防矛盾激化。超前,靠前,提前進行預防,及時將矛盾隱患處置在萌芽狀態,注重排查調處,善解民憂,發揮調解的減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