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5,首期縣財政撥款的30萬元的執行救助基金劃入銅山縣法院專用帳戶,這是銅山縣委縣政府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的具體行動,標志著銅山法院執行救助基金正式啟動。

近年來,銅山縣法院通過規范管理,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初步實現了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但一些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和涉特困企業等案件,由于執行人履行義務能力差,執行效果不佳。而此類執行案件的申請人大多是社會弱勢群體,有的面臨著生存和子女求學等方面的困難,因權利不能兌現往往責難法院或到各級信訪,銅山法院每年都墊付或干警集資資助申請人數萬元,但不能實際解決問題。

為破解這一影響安定和司法權威的的難題,銅山縣法院在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決定設立執行救助基金。該基金來源于三個方面,即縣政府撥付一部分,法院干警捐助一部分,社會資助一部分。申請的對象為執行案件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債權人,執行局對相關材料審查并提出救助金額,分管院長審核后提交院執行救助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對啟用執行救助基金的案件,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將依法、及時予以執行,一旦執行標的執行到位,首先將執行款填補到救助基金里。

銅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薛玉光表示,對那些因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造成申請人極度貧困,易導致社會不安定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等案件,通過啟動執行救助基金,能夠使生活無著的弱勢、特困群體,充分體驗到和諧社會黨和政府帶給他們的關愛和溫暖,有助于緩解社會矛盾,更好的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法院將進一步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使用制度,保證執行救助基金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