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該縣近幾年來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企業、公司增多的實際情況,認真履行審判職能,積極參與軟環境建設,為企業優化投資環境助力,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涉及企業的民商事案件63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31萬元。

一是端正執法思想,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堅持審判工作有利經濟發展、有利地方形象、有利環境寬松的指導思想,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建立誠實信用的經濟環境。對轄區企業,不論是本地還是外地,也不論企業大小,做到一視同仁,依法保證企業都能在一個平等的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中生產、經營,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是積極參與“平安創建”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突出打擊針對投資者、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突出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保護公平競爭,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經濟秩序;認真落實審判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依法保護國有、私營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三是提高辦案效率,及時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對涉及投資環境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各類民商事、執行案件在立案、排期、審理、執行各個環節實行優先的原則,在法定期限內提前辦理;在案件審理中,加大調解力度,通過耐心細致地做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以盡量減少對當事人商業信譽和經濟權益的負面影響;對企業資金一時困難暫時無力預交訴訟費的,實行減、緩、免政策,確保企業能快速地進入訴訟程序。

四是善于發現問題,加大司法建議工作力度。在審判和執行案件工作中,認真審查、審核和把關,發現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減少不必要的損失,避免企業經營中遭受不法侵害。

五是改進執法作風,文明辦案優質服務。進一步嚴明辦案紀律,堅持依法文明辦案,杜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現象,嚴禁徇私枉法辦案、辦人情案,以公正文明的執法行為和優質高效的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