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確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正確實施,保證法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省法院有關會議精神,近日,市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法院采取五項措施,認真貫徹落實《辦法》。一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辦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執行《辦法》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二是正確理解,準確適用。全市法院要深入學習、認真研究《辦法》的具體內容和操作方法,確保全面正確地理解與適用。三是依法辦案,強化效果。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正確處理好《辦法》施行帶來的訴訟收費下降與收案數增加等新問題。繼續重視訴訟調解工作,發揮簡易程序的作用,落實好各項便民措施。四是積極應對,爭取支持。要加強對《辦法》實施后法院立案、審判、執行等工作態勢的分析,及時研究工作對策,提出工作建議;在現行經費保障方式下,針對新《辦法》實施后給法院2007年部門預算造成的較大缺口,積極、主動、客觀地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并以此為契機,力爭使法院經費全額納入當地財政保障范圍,按照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完善法院經費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法院經費保障的問題。五是對外公示,接受監督。通過制版上墻、電子屏滾動顯示、印刷并免費提供《訴訟指南》等方式,將《辦法》對外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加強檢查督促,禁止違反《辦法》超范圍、超標準收取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