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在徐州市全市法院人民陪審員表彰大會上,豐縣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李正遠被評為優秀人民陪審員,接過榮譽證書的李正遠感慨萬千,因為這是對他3年多來陪審工作的一種褒獎和肯定。

人民陪審員是一份社會工作,不穿法袍,卻坐堂審理案件;不是法官,卻履行法官職責。而李正遠卻始終不知疲倦的走在這條沒有鮮花和掌聲的征途中。是一種什么樣的精神和動力,驅使這位編外法官走得如此執著和從容呢?

法官情緣一線牽

談到陪審工作,李正遠不無動情地感慨道,他與法官有著不可割舍的濃濃情結。小的時侯,從電視上看到莊嚴的國徽,法官端坐在法庭上,覺得法官是正義的化身。從此,法官這一職業成為他學生時代的夢想。只是因為高考成績相差幾分,他與高等政法學院失之交臂。從師范大學畢業后,當了教師。在安心教學之余,他先后自學了法律大專和本科。他依然延續著他的法官情結,有時甚至把三尺講臺想像成審判臺……

就在這時,機會終于來了。2005年初,豐縣人民法院在全縣范圍內選任人民陪審員。作為豐縣縣委黨校講師的李正遠毫不猶豫,毛遂自薦。功夫不負有心人,同年3月,他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揭開了他人生歷程中極其光榮而又重要的一頁。51日起,他作為全國50429名人民陪審員中的一員,走上了審判臺。也就是從此開始,他終于能夠像法官一樣,坐堂斷案了?D?D盡管只是一個編外法官,他仍然為做了一個不穿法袍的法官而無比自豪!

此后,他更加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實踐。從2005年起他連續3年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終于在2007年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為陪審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癡情陪審匡正義

按時出庭參加審判活動,是對人民陪審員的基本要求。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一個很現實的困難就是如何處理工作和陪審的矛盾。作為黨校的講師,李正遠的主業是教學,但他非常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審判活動,爭取做到兩不誤、雙促進。為了準時參加審判活動,在與工作沖突時,他盡量予以調課,不能調課的就利用業余時間甚至是晚上補課。3年多來,他共為學生補課60多次。在所參加的審判中,每次他都是至少提前半小時到達法院。

公平公正的審理案件,是對人民陪審員的一個根本要求。審理案件要靠法律知識,但作為人民陪審員更要靠正義和良心去評判案件。有一起土地糾紛案件,先后歷時5年多,經歷了從民事訴訟到行政訴訟共5次的審理。去年5月,豐縣人民法院重新組成合議庭對這起土地行政案件進行審理。作為該案的人民陪審員,他認真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與辯論,審查了雙方提供的證據。他提出:從法律的角度看,被告提出的超過訴訟期限的觀點不成立,建議切實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進行實體審理,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存在諸多的違法之處,應予以撤銷。他的這一意見得到了合議庭的重視和采納。

李正遠說,人民和法律賦予了他很大的權力,每一次的審理他都是以自己的“生命”為擔保而作出自己的意見,在他參與審理的案件中無一起錯案,沒有一起被發回重審或改判的案件,這雖然不全是自己的功勞,但他還是覺得欣慰,因為有他的一份功勞和汗水。

清正廉潔無欲求

人民陪審員不僅僅是個光榮的稱號,更是一種信任,一種責任。法學界有句諺語:“法官注定是孤獨的”。李正遠認為,他雖然不是法官,但卻有著與法官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清正廉潔也應該是對人民陪審員基本的道德要求。

面對各種誘惑,他耐得住寂寞,在金錢、關系和人情面前保持著無欲無求的精神境界。3年多來,他參與審理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種類型的案件,始終以法官的要求嚴于律己,庭外從不單獨接觸當事人,更沒有過接受當事人的任何宴請。

在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代理人是李正遠的一個高中同學的父親。他知道李正遠參與陪審,就讓兒子找到李正遠。李正遠見同學說明來意后,當即嚴辭拒絕:“如果敘舊,我歡迎。要是談案子的話,還是免開尊口了。”見同學板著臉,李正遠向他講了很多的道理,請他相信法律的公正,說只有去收集最有力的證據,才能贏得有利的判決。李正遠幾乎磨破了嘴皮,但是同學卻一點也并不領情,摔門拂袖而去。

在李正遠參審的一起案件里,由于他依法辦事,不徇私情,得罪了一些親戚和朋友。李正遠感到很無奈,但他堅信法律的天平容不得絲毫傾斜,自己要對得起良心,對得起法律。

甘灑汗水為大家

作為黨校的教師,李正遠的本職工作一是教學,二是對黨員干部進行培訓。他始終認為,陪審工作對自己不是負擔,而是一個學習的機會,一個向全縣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進行法律教育的機會。他十分珍惜參審機會,不僅注意收集整理法律文書,而且每一次審結后,都把典型案例融入到教學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和社會效果。無論是函授課還是干部的培訓,學員對他的課的評價都是“聯系實際,生動形象,引人深思”。在平時的生活中,他針對群眾對法院的不理解,有意識地向他們介紹司法改革的情況,以案說法,努力消除人們對法院的誤解,真正當好了法律的宣傳員。

在豐縣人民法院所有陪審員中,李正遠的參審的數量和質量都是最高的。他平均每月參加開庭要八、九次,多的甚至達到10余次。可以說開庭占去了他很多的時間和精力,但他甘于舍小家、為大家,贏得了法院領導的交口稱贊和群眾的尊重信賴。

那是冬天的一個早上,李正遠的姐姐打電話告訴他在農村的父親突然大便出血,伴有腹部膨脹、陣發性腹痛,說馬上到豐縣人民醫院治療。李正遠非常焦急,又非常為難,一是為老父的病情擔憂,二是他馬上要去法院開庭。思索再三,他認為不能讓法官和當事人等自己,自己不能缺席審判。在親情與審判中,他毅然選擇了審判。那次,他的父親被檢查出患了直腸癌。老人在豐縣縣城住院3個多月,盡管近在咫尺,他只抽空去看望過兩次,照顧父親的重擔都推給了姐姐,而且每次都是匆匆而來,又匆匆而去。每每想到這一點,李正遠都無奈搖搖頭,內疚于心:自己是個不稱職的兒子呀!因為這事,在很多人的眼里,李正遠似乎是一個沒有感情的人,可熟知他的人都知道,李正遠是一個非常重情重義的人,他摯愛著自己的父母妻兒,摯愛著黨的事業,他只是把這濃濃的情,厚厚的意,深埋于心。

一位偉人說,一個人的價值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奉獻了什么。李正遠這樣做了。青山常在,綠水常流。他一如既往地跋涉著,為維護正義盡心盡責,讓自己的一片丹心閃耀在神圣的陪審事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