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三個“2·26江蘇法官權益保障日”,江蘇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發布第4批“維護司法權威、保障法官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原告周某與被告史某離婚糾紛一案,江蘇興化市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判決,對兩人的婚姻、子女撫育進行了處理,并對訴訟期間凍結的史某名下的銀行存款(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史某對此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其間,史某于2018年8月14日在“興化400”網站發表題為“興化還是有這樣的法官”的帖子,帖中指名道姓稱承辦法官收受周某4萬元。興化市人民法院查明史某帖中所言內容純屬捏造,承辦法官沒有任何違規違紀行為,遂依法對史某處以拘留七日、罰款10000元的處罰。

案例中,還有王某利用朋友圈捏造事實被處罰案。徐某某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閆某在收到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限期申報財產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后,拒不履行法定義務。2018年7月26日,該院執行人員至閆某家中強制執行,閆某親屬出面阻撓、妨礙執行,法院遂決定將其拘傳至法院處理。8月9日,法院發現微信昵稱為“優某萊”的網民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該執法視頻,并附有“官匪抓人了”“偉大的朋友圈轉死畜生”等惡意捏造事實、辱罵執行干警的文字。贛榆區公安局接到報警后查明,視頻系王某未經核實轉發他人發布的視頻,并加文字備注。2018年9月11日,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省高院還發布了王某某妨害公務被判刑案,陶某、李某滋擾、恐嚇人民陪審員被處罰案,潘某某等五人擾亂法庭秩序被判刑案等其他典型案件。通訊員 省法宣

南京晨報/愛南京記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