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社會管理創新”作為政法系統三項重點工作之一被提出,各級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腳步也逐漸加快。

 

近年來,蘇州相城法院明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立足審判職能,能動服務大局,做到延伸廣度、拓展深度、加大精度,主動融入社會管理創新的廣闊天地。

 

延伸廣度  多方位服務發展大局

 

“法院對《條例》實施對我區影響的分析很及時很全面又很客觀,提出的應對措施和建議很有針對性和操作性。請蔣區長牽頭組織住建局等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認真分析消化一次,提出適合我區實際情況的思路和操作辦法。”時任區長、現任區委書記曹后靈于20113月對相城法院《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對我區影響的分析報告》作出批示。

 

2011年以來,該院緊扣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圍繞新征收條例實施、在高鐵新城和蘇相合作區設立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站、為加快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步伐提供優質高效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等熱點、難點、盲點問題,陸續出臺多個實施意見,不斷明確法院服務大局工作的方向、目標和具體舉措。

 

在履行審判職責、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同時,法官們還通過對個案的剖析和對日常審執工作的研判,密切關注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當事人通過訴訟規避限購令政策、土地流轉糾紛增多、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刑事犯罪、危險駕駛案件呈現“三多”等現象進行歸納,撰寫出情況反映和司法建議,向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建言獻策,多次得到領導批示肯定。

 

該院分別與區勞動仲裁院、總工會、臺商協會和交巡警大隊、保險公司、房產協會等建立了涉及勞動爭議類案件、“道賠”案件、房產類案件等類案的聯動處置機制,并在全部十個鄉鎮、街道和部分社區、村設立了“和諧共建”聯系點,聯合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和基層組織的力量,發揮各自的特長優勢,妥善化解疑難復雜案件,提高相關案件的處置效率和社會效果。

 

聯動機制自2009年以來逐步建立完善,經過幾年的運行,今年法院勞動爭議收案數比去年同期下降23.86%,而“道賠”案件調處成功率同比提高10.35%,去年底更是僅用一天時間調結了一起公安部督辦的“道賠”案件。

 

今年3月,80多歲的王老太和兩個兒子因“四世同堂”多分得一套拆遷安置房,但因兩個兒子都符合條件,理論上都可以分得該房,三人對安置房的權屬產生了爭議。當事人所在的漕湖社區多次調解未果之下,由社區聯絡員向“和諧共建”單位——法院打來了求助電話。

 

得知糾紛發生后,法院分管副院長和民一庭庭長專程來到社區開展訴前調解。因兩兄弟為贍養父母之事素有積怨,在充分聽取社區干部的意見后,法官隨即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背靠背調解,耐心真誠地進行感情疏導和法律釋明,把握法理和情理的最佳結合點,引導當事人對老人的贍養和該套安置房的歸屬問題最終達成一致,并當場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快速化解了該起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拆遷安置糾紛。

 

拓展深度  多舉措幫扶小微企業

 

4月底,某印務公司在法官的調解下撤回起訴,放棄了凍結被告某光電公司銀行賬戶的申請,光電公司也在10天之內歸還了拖欠的8萬多元貨款,從而避免在銀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

 

514日,經過多次調解,上海一家涂料生產企業與合作長達八年的相城本地某企業不僅分別撤回了之前的起訴和反訴,還另行簽訂了一份長期采購合同,實現了雙方的互利共贏。

 

針對轄區內小微企業占比72%以上的實際和近年來該類企業面臨的嚴峻經濟形勢,該院于2月初出臺《關于依法服務和保障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立足狠抓服務、加強扶持、突出重點、能動司法四個方面,堅持審理案件與預防矛盾相結合,通過開辟綠色通道、靈活運用“橋梁調解法”、謹慎適用訴訟保全、嚴打危害企業犯罪等措施,對小微企業開展“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務,幫助小微企業度過難關、持續發展。

 

《意見》實施至今,該院共審結涉小微企業的案件229件,調解撤訴率達82.53%。區委曹后靈書記批示:“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法律服務,能有效促進社會和諧”。

 

為從源頭上幫助小微企業完善經營管理、防范法律風險,相城法院深入開展“傾聽企業呼聲,服務企業發展”、“送法進企業、現場解難題”等活動,積極參與2號軌道交通建設拆遷工程協調,自覺為高鐵公司、江南高纖、羅普斯金等重點提供法律風險評估和指導意見。建立中小企業動態監測機制,對頻繁陷入糾紛的企業發放防范經營風險提示,有效減少矛盾糾紛產生。

 

通過開展“真情服務群眾,共沐司法陽光”系列法律咨詢暨宣傳活動,法官們深入蠡口家具城、中翔小商品市場等中小微企業聚集地以走訪座談、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開展專項調研,先后形成了《關于依法保障金融安全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調研報告》、《關于涉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調研報告》、《民營企業經營活動常見法律問題》等系列調研成果,發出十余條司法建議,為幫扶小微企業走出困境提供了理論基礎、經驗總結和措施對策。

 

加大精度  多角度做優涉少審判

 

“感謝法官給小東一次機會,我們一定督促他好好接受矯正,遵守法律,決不辜負你們的好意!”

去年國慶節期間,16歲的小東(化名)駕駛二輪摩托車帶大伯去買衣服,在非機動車道內,他不小心將一位行人阿姨撞成重傷,因未取得駕照等原因,他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訴到法院。

 

小東來自安徽,自幼喪父、母親改嫁,與姐姐在叔伯們的接濟下相依為命。去年6月,他初中畢業后投奔在蘇州打工的大伯,在廠里打零工,誰知剛來不到四個月就面臨著刑事處罰。

 

考慮到小東是過失犯罪、且是偶犯,法官告訴他的家人,如果能積極賠償并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在法官的協調下,小東叔伯們東拼西湊,賠償給阿姨96000元,并得到了阿姨夫婦的諒解。

 

經過向監護人和司法所、派出所等詳細了解情況,進行審前調查后,法官綜合小東的犯罪性質情節、主客觀原因、犯罪時的年齡、悔罪表現等,決定對他適用緩刑,并與其老家安徽滁州和暫住地的兩個司法所都進行了聯系。最終,為了方便家人照顧和保證矯正效果,法官和小東家人選擇在本地進行矯正,目前效果良好。

 

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相城法院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占未成年罪犯的95.12%。為此,該院堅持本地外地同等對待,嚴格執行量刑規范指導意見,保證量刑適當;嚴格執行“三分開”訴審制度,維護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全面落實審前調查、全程教育和跟蹤幫教機制,為外地籍未成年犯選擇最佳的刑罰方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

 

小姜和小朱兩個男孩搶劫小賣部沈大爺致其重傷一案中,兩人都缺少父母的關愛,打工又覺得不劃算,于是湊到一起搶劫。沈大爺的生活原本就很困難,受傷后又需要醫療費,但二人的父母根本拿不出錢來賠償。

 

承辦法官和人民陪審員邱阿姨一方面積極做好沈大爺的工作,一方面聯系區民政局長、鄉鎮鎮長等,爭取到5000元救助基金,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刑事和解,依法對二人減輕處罰。

 

兩個孩子深情地說:“我們以前不懂法,也沒人管,只知道沒錢用就去搶,根本沒想過靠自己的雙手生活。法官和邱奶奶比爸媽還好,又幫我們爭取減刑,以后我們一定好好改造!”

 

經過大量案件的審理,法官們深知,青少年犯罪問題的解決根本不在懲罰而在于預防。因此,她們在案件審理之外廣泛開展院校共建、法制講座、編撰雜志、自編自演情景劇、組織旁聽庭審、模擬法庭等青少年犯罪預防和維權法制宣教活動。

 

此外,法官們還與看守所、社區等共同開展“攜手關愛、回訪教育”共建活動,定期對未成年犯進行回訪教育,幫助認真改造,重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該院共對4名未成年罪犯進行了犯罪記錄封存,矯正機構和家長普遍反映經過改造的孩子不僅遵紀守法,對將來的生活充滿信心,也更加懂得回報來自家庭和社會的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