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召開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座談會,會上表彰了一批人民調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和模范司法所。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和泰興市人民法院蔣華人民法庭指導、支持人民調解工作成績突出,被授予“人民調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稱號。
    大屯人民法庭和蔣華人民法庭均是全省人民法庭中的先進集體,多次受到各級各類表彰。大屯人民法庭指導、支持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一)、建立指導組織,完善制度措施。在法庭內成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完善指導措施,狠抓落實。(二)指導幫助民調組織加強組織建設。與轄區鎮司法辦、公司法律顧問處配合,高標準選配人民調解員,加大專職調解員比例。協同司法局統一出題,對調解員考試,讓年富力強、威信較高、文化知識豐富、法律知識較好的同志擔任調解員。(三)指導民調組織加強思想、業務建設。利用巡回辦案的機會,經常下鄉到村委會、調委會調查研究,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業務指導。在案件審理中,組織調解員參加旁聽,吸收民調員協助法官做好訴訟內的調解工作,以提高民調員的調解水平。對重大、復雜案件邀請民調員作為陪審員參與訴訟調解。法庭的法官分片包干到村,通過指導調解方法、授課送書等途徑幫助民調員提高調解技能。(四)指導民調組織依法調解。對法律知識薄弱的部分調解委員會進行專門指導,“開小灶”補課,提供咨詢,使他們真正做到學法、懂法、依法調解。(五)全面履行指導職責。法庭把提高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水平作為人民法庭進行指導的主要形式,把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作為人民法庭進行指導的重要方法。(六)構筑人民調解網絡。積極探索綜合治理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的新路子,以法庭為中心,由轄區內各鄉鎮的司法辦、派出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構成,在轄區內建立了“綜治民調網絡”。
    蔣華人民法庭充分認識到人民調解指導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一)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從制度入手,建立了信訪接待、聯席會議、定期培訓、重大糾紛通案協調、調解回訪、民間糾紛排查、指導小組工作職責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調解機制,實行調解分流制,強調調解工作制度化。(二)建立調解網絡,暢通指導渠道。根據院部要求,在法庭內成立民調指導小組,吸收鄉鎮民調主任為成員,加強對轄區內民調工作的指導。結合基層特點,建立民調指導網絡,以法庭為中心,按鄉鎮劃片,一名法官負責一個鄉鎮。在鄉鎮黨委、政府支持下,按照法庭要求,各鄉鎮建立了從組到村再到鄉鎮的三級民調員聯系網絡。法庭專門用卡片將法官、鄉鎮民調主任、村組民調人員的電話進行編印,發送至調解員,方便聯系。(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民調員業務素質。法庭克服人員少、案件多的困難,利用休息和節假日,加班加點。通過組織集中培訓、不定期到農村巡回培訓、送法到企業等多種方式著力提高民調員的法律業務素質。(四)運用庭審觀摩,增強民調員的調解技能。針對民調員缺少必要的調解技巧的實際情況,法庭注重提高民調員的調解技能。經常選擇一些在農村常見的、多發的、有代表性的案件,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組織轄區民調員到法庭旁聽庭審或到案發地的村組就地進行開庭,對民調員進行業務指導。庭審后向民調員講解處理案件的原則和方法。
    此外,大屯人民法庭和蔣華人民法庭還積極做好訴訟調解和信訪等方面的工作。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庭指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