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執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影響司法公信力的一個突出問題。為了破解執行難的現狀,如東法院開拓思路,不斷創新舉措,通過“整合力量,分組執行,集中出擊”的執行機制,有效破解了執行難的問題,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

 

從今年3月份采取新的執行機制以來,如東法院先后執行完畢案件1894件,為群眾執行到位財產19101萬余元。結案率同比上升7個百分點。該院院長婁宏春說:“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想實現這種人人可感知的公平正義,就必須確保我們法院的判決內容通過執行得到有效落實。唯有如此,司法的權威才能得到確立,百姓的利益才能得到維護。”

 

整合力量  強化執行威懾力

 

“真的假的啊?我就欠了這么10000元。又不是說不給,就是過幾天再說嘛。你有必要把警察都喊過來嗎?我給你就是了。”117日,當身穿警服的法警隨著執行法官一起出現在盧某家中時,盧某不滿的同時,還是立即將10000元履行了。

 

2011年春天,如東縣豐利鎮的盧某因經營紫菜養殖,向同村的章某借了15000元,約定年底就還錢,但是到期后盧某爽約了。20126月份,經法官的調解盧某當場履行了5000元,約定剩余的款項在年底前履行完畢。但其后盧某仍然沒有信守承諾。每次章某找到他,盧某總是一副“千年不還,萬年不賴”的態度。無奈之下,章某只能申請法院執行。

 

剛開始,執行法官來到盧某家中要求其履行。但盧某一如既往地在言語上保持著“積極的態度”,卻不見有任何履行的行為。117日,當法警出現在盧某家門口時,其立馬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遂出現了剛才的一幕。

 

該院在以往的執行中,深感執行法官的威懾力相對有限,而身穿警服的法警則對當事人有較強的震懾作用。有鑒于此,法院通過協調,將4名法警抽調編排至院執行局,列為執行辦案的常備力量,大大提高了執行的效率。

 

拿到錢的章某激動不已,“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啊。以前的執行法官也和我來過好幾次,但是盧某總感覺不能把他怎么樣,所以一直找借口推脫履行。現在你們法院的警察一來,還沒采取什么措施,他就意識到問題嚴重而主動履行了。還是這樣執行好啊,不然我不知道什么時候可以拿到錢呢。”

 

分組執行  提高執行效率性

 

“謝謝你們!我們都已經基本上作為呆賬處理了,沒想到過了這么久,竟然還能拿到這筆錢。”說話的是如東某商業銀行的行長。因為五年前的一筆34萬元的商業貸款被執行到位,行長專程給法院送來了錦旗,感謝法院執行過程中的高度責任心和專業性。

 

為了提高執行的效率,法院根據對受理案件標的及性質的分析,將執行局33名干警按照執行標的分為3個組,5萬元以下的標的為“輕案組”,5萬元以上標的的為“重案組”,同時對于需要到銀行查詢案件分為“迅速裁決組(速裁組)”。在實踐的過程中,又根據金融機構執行案件多、標的大的實際情況,專門成立了“金融債權執行組”。各組之間平時分頭執行,確保簡易的案件快速結案,疑難的案件不停執行。同時,為了確保辦案的實效,敦促執行人員積極辦好執行案件,該院規定對于到手兩個月的案件,如果沒有任何成果,將更換執行人員繼續執行。在這樣的分組執行機制下,法院的執行案件結案率明顯上升,與2012年案件執行率相比,上升了7個百分點。

 

在分組執行的基礎上,各組執行人員定期對以往程序終結的案件進行梳理,反復執行。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法院通過梳理,發現了陳某存在如東某金融機構的40萬元存款,并成功進行了扣劃,由此也歸還了陳某5年前欠另一商業銀行的連本帶息的34萬元借款。

 

集中出擊  擴大執行影響力

 

在專業分組,快速執行的基礎上,法院將每周四固定為“集中執行日”。每周三下午開會“通卷”,了解各人手中的疑難復雜案件,將這部分案件再次統一收集起來參與周四的集中執行。周四的集中執行則按照案件所屬的鄉鎮分成兩個或三個執行小組,每組多的時候將近20人,外出執行警車達到四五輛。由此形成集中執行的陣勢,擴大了執行的影響力。

 

912日,當執行干警十余人出現在如東縣袁莊鎮康某家中時,康某不解地問“我一共也就欠了3000元,你們這么多人、這么多輛車出動有必要嗎?搞這么大陣勢,別人不知道我犯啥事了。我還錢就是了。”康某2011年因收購農家豬仔,欠下3000元一直不還,之前執行人員也找過多次,但都沒什么效果。在集中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將該案件也一并拿了出來。最終,康某當場履行了義務。關于康某提出的值不值得的問題,該院執行局局長曹鋆如是說,“在維護群眾的利益方面,我們沒有大小的區分,哪怕是群眾的一根針,我們都會盡力幫群眾追回。”事實上,法院的這種集中執行并非不計成本,相反這種“高調”執行已經起到了很好的社會宣傳效果。當康某到法院拿結案法律文書的時候,他興奮地告訴法官,“還是你們這個手段硬、方法好。你們不知道,兩個我的債務人知道法院為了3000元,開了5輛警車,去了將近20個執行法官到我家,他們也立馬將欠我的錢還了。他們也擔心你們這么多人馬開過去啊!農村人嘛,都好個面子。所以,我還要謝謝你們咧!”

 

據悉,從今年3月份開始集中執行活動至今,該院先后集中執行47次,前后出動干警1600余人次,其中實現當場結案的193件,為群眾執行到位510.62萬元。同時,法院一改以往以教育為主、措施疲軟的狀況,敢于動真格,先后拘留有能力履行而不積極履行義務的當事人249人。同時,辦案過程中注重程序的正當性和完備性,被拘留的249人中,無一人提出拘留異議或提出復議。

 

同時,在執行過程中,不僅僅是對于普通百姓的動真碰硬。在涉及到大企業甚至某些鄉鎮政府時也一視同仁。如東某鄉鎮因招商過程中存在為企業擔保的情況,最終作為擔保人欠下27萬元。剛開始,申請人心里沒底,不知道這種“政府執行政府”的可能性有多大。而被執行人鄉鎮政府自己也抱著“都是一家人”的心態,在法院通知后并沒有主動履行的意思。有鑒于此,法院依法對該鄉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告知其如不履行義務將作為主要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向相關主管部門發送了通報。在這樣的情況下,該鎮當月就將欠下的27萬元全額還清。

 

正是這種政府也不例外的執行硬手腕,使得不少被執行企業紛紛聯系法院,積極商議履行方案,當地拒不履行的風氣也大為改變。

 

今年來,該院的執行舉措得到了群眾和上級法院的高度認可。該院執行局年初至今收到的錦旗和各類表揚信就近十次。今年新受理的執行案件中,更是沒有一件投訴案件,沒有一件信訪案件。南通市中院陳榮慶院長在該院考察時說“如東法院的這種做法很有特色,要堅持。”而在5月份江蘇省高院召開的全省執行工作會議中,省院執行局領導也高度肯定了如東的這種做法,希望要做出成效,形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