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時節,走進鹽城亭湖區法院,強烈感受到一陣撲面新風:院區窗明幾凈、秩序井然,車輛停放整齊劃一,全院干警精神振奮,學習風氣濃郁……

 

變化之快令人始料未及。采訪中我們得知這是該院黨組規范管理、注重細節、嚴在格內帶來的明顯變化。

 

先考書記員  不合格者待崗

 

“本院書記員的業務技能、工作能力參差不齊,亟待加強”。當代院長龔春光到任之初在走訪調研中聽到本院相關部門反映后,立即向院政治處下達指令:“全院每年審結近萬件案件,書記員的業務素質不可小視,首先組織對全院書記員、速錄員進行一次技能考核摸底,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不合格者待崗”。

 

軍中無戲言!112日上午9時許,全院70名書記員、速錄員悉數到齊,統一在鹽城一所高校微機房內進行“看打”、“聽打”兩項技能測試。考核結果當晚公布,優秀22人,合格42人,不合格6人。

 

黨組很快作出賞罰分明的決定:對22名優秀者給予通報表揚,對“看打”和“聽打”不合格的6名人員給予3個月時間用于提高技能,3月后再次參加測試,對不能勝任速錄員工作的人員將待崗3個月,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3個月后仍不能勝任,將予以勸退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少書記員坐不住了。“這次考核不夠理想,我必須苦練基本技能,努力做個合格的書記員,如果連最基本的技能都不能掌握,則無顏見人。”民一庭的書記員小陳如是說。

 

書記員小李針對自己的弱項開起了“小灶”,每天打字不少于三萬字。聽打不少于半小時。民一庭的2名速錄員像變了個人似的,一改以往懶、散、拖作風,參加庭審的注意力集中了,行為舉止端正了,對待當事人的態度和藹了。

 

考核是塊試金石,更是一劑警醒劑。重視業務技能,爭做技能高手,時下已成了該院年輕書記員的自覺追求。該院政治處主任朱巖琴欣喜地說:“考核催生了奮發的動力,燃起了爭先的激情,6名不合格者有望提前甩掉落后帽子”。

 

遷走私家車  庭院變新顏

 

位于主城區的該院辦公場所擁擠為鹽城9個縣(市、區)法院之最。每天清晨上班,有車一族像是趕集似的個個爭先恐后搶占車位,原本狹小的庭落像似一個偌大的“賣場”,亂雜無序頗失威嚴與寧靜。

 

規范內部秩序,必須把私家車“請”出門,還法院大院一片潔凈!該院黨組一班人形成公識。

 

改陳規易,解決泊車難。該院黨組先后召開了三次“諸葛亮”會和兩次民主座談會,傾聽了大家合理化的建議與意見。本著方便工作、利于出行的原則,經過走訪洽商、實地考察,最終他們在本院附近的海悅大酒店、漢庭快捷賓館、亭湖區海事局等單位達成了租借60個車位場地的協定。

 

“私家車遷出了,管理措施要跟上”,龔春光要求行政科迅速制定規章約束干警。隨后,《車輛安全行駛規定》、《文明守法細則》等三項規定逐一發到有車的干警手中。為檢驗干警是否嚴格執行這些規定,該院分管院長每周都要帶著政治處、行政科等部門的同志分別到三個租借場地進行巡查,對每月評出文明停放車輛予以表揚。對不按規定停放、對劃分的車位不及時停泊的車輛提出批評,尤其對名下報稱有車,實屬無車占位者及時注銷停放車位,此舉深得租借場地管理人員的贊賞。海悅大酒店的客服管理部負責人高興地說:“自法院干警的私家車停放在本店后,不僅管理上用不著費心,而且還為南北過往的車輛停放起到了一個示范作用。”

 

嚴在格內,既讓干警實實在在體會到溫暖,又能使院內秩序得到了“脫胎換骨”的改變。如今,走在院機關大院,警車停放整整齊齊,其他車輛各入其道,室內外纖塵不染,讓人感到一種賞心悅目的感覺。凡來該院辦事的人員都說:“亭湖法院變樣了。”

 

私家車給公務車讓道,增強全院干警愛法院、愛崗位、愛稱呼的榮譽感。該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俞士清說:“嚴格管理帶來了新景觀,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減少了,遲到早退的現象減少了,勇于爭先的個人與部門增多了,群眾贊揚法官的感謝信增多了。”

 

堅持勤督查  敬畏守紀常存心間

 

近期該院陸續出臺了《亭湖法院院務審務督查工作暫行規定》、《嚴肅外出辦案紀律規定》等多項規定,該院黨組認為出臺的規定,不可說在嘴上、寫在紙上、掛在墻上,而是要對照規定一著不讓地抓落實,使干警對守紀心存敬畏。

 

1025日上午910分許,在該院二樓電子門禁處,執行局某干警把當事人從該電子門禁帶進辦公區,違背了制定的司法安全工作規定。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查實后,立即作出通報批評、取消這名干警當月考評資格,并要求他在部門會議上作書面檢查。

 

對這起似乎不起眼的小事,該院小題大做,除了作出上述處理后果,院主要領導還單獨找這個干警談心,尋問他對處理決定有何意見。這名干警坦誠地說:“院里作出的決定是正確的,全怪我工作責任心不強,處罰我是應該的,我心服口服!”

 

1028日上午9時許,一名當事人在在本院大門口叫罵說唱,時間長達十幾分鐘,值班法警和值班保安沒有及時阻止其行為。分管領導趕到現場平息此事后,當場對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成主管部門組織所屬人員集中學習本院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規定》,重申“三區管理”要求。知錯的法警和保安當即表態,要以這次事件為鏡,嚴格執行規則和規定,遇事不回避、不推逶、不懈怠、履職盡責,確保法院安全。

 

對內的督查,該院不打“和牌”。每周由一名領導帶班,率領監察室、政治處、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對“五個嚴禁”、庭審、信訪接待、司法禮儀及各項制度的遵守情況進行督查,對查出的問題第一時間發出《審務督查建議書》,明確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見和建議,被督查的部門和個人要在規定時限內向督查部門反饋整改情況。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整改到位,隨即下發《審務督查決定書》,報院長批準后,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和部門負責人作出嚴肅處理。

 

對內查處,該院決不遷就。1123日,該院已對少數干警違紀行為作出嚴肅處理,責令1名干警書面檢查,對2名干警給予停職檢查處分,對4名干警進行立案調查處理,對6名干警進行誡勉談話。

 

規范管理、注重細節、嚴在格內,為奮力前行的亭湖區法院增添了底蘊和信心,相信他們的努力定會結出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