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謝法官給我們這些小企業送來的《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手冊》,讓我和我的員工們在瀕臨絕望的時候看到了一道曙光。  

 

“法院為我們小微企業提供訴訟綠色通道,幫我們解決了融資困難,為我們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法院對小微企業采取的服務舉措,招招都是‘大動作’。”

 

今年以來,江蘇省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法院開展為小微企業服務活動,依法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贏得了小微企業業主的廣泛好評。

 

以小見大——建立交流“長機制”

 

一張法官聯系卡,一個筆記本。帶著這簡單的行頭,清河法院副院長金琴和民二庭庭長花苗來到小微企業較為集中的清河新區了解情況,傾聽訴求。

 

今年年初,清河法院為做到未雨綢繆,將小微企業訴訟風險降到最低,該院根據轄區企業分布情況成立了服務小組,派出法官走訪片區內小微企業,征求意見,傾聽訴求,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問題,把可能發生的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之前。

 

為增強服務的針對性,該院采取結對服務模式,切實掌握和了解小微企業的司法需求。在全區小微企業比較集中的重點區域,分別設立“法官工作室”,全院法官每人包聯5-8個小微企業,定期深入企業走訪調研,通過座談交流和實地考察等形式,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司法需求,主動提供合同把關、法律咨詢、風險提示等服務,從司法的角度對企業進行面對面指導,并根據不同經營范圍,制作合同范本,發放到企業手中。

 

今年以來,該院對轄區內的100余家小微企業進行了全面摸底,其中與15家有代表性的小微企業建立長效聯系機制,對可能出現矛盾糾紛、存在糾紛隱患和因糾紛無法正常經營的企業分門別類建立了臺賬,詳細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共發放風險提示書63份,解答企業負責人、經營管理人員提出的法律問題78個,收集對法院工作意見簡易9條,排查企業矛盾47起,為企業解決困難36件次,集中開展法律法規培訓11 次,有力促進了企業的依法經營。

 

以微見著——編織企業“保障網”

 

“多虧你們法院啊,不但幫我們延緩了還貸期限,新貸了款,稅務部門還對我們進行了減免,生產用電也恢復了供應,真是救我們于水火啊。”這是在清河法院第三季度小微企業座談會上,某凈水器廠負責人的發言。

 

這還得從一起十分棘手的案件說起。由于凈水器廠的幾個股東因資金周轉環節出現斷裂,拖欠的電費無力償還,又拖欠銀行貸款一直未還,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凈水器廠變賣抵押廠房歸還貸款。法院經深入調查后發現,盡管資金鏈出現問題,但該公司尚處于正常生產中,且該公司在清河區相對來說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其員工均是一些下崗再就業人員。如果因此停產,必然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經營和社會的穩定。為此,承辦法官首先從銀行起訴的借款案入手,主動搭建雙方的溝通橋梁,通過和雙方接觸、溝通,并適時提出多種解決途徑供雙方參考,最終使雙方達成協議,銀行不但同意延緩了還貸期限,還另外再貸了130萬元以解凈水器廠的生產之急。為徹底解決好這個矛盾糾紛,承辦法官又協調了稅務、電力等部門,對凈水器廠行方便之舉,最后,凈水器廠成功的度過了難關,經營狀況逐漸好轉。

 

面對經濟形勢下行,小微企業涉訴案件增長的現實,清河法院聯合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公司、人社局、勞動局等個相關部門,就小微企業面臨形勢和如何促進小微企業擺脫困境、健康發展進行調研,制定出臺了《關于服務小微企業的若干意見》,通過融資擔保、風險預警等多項舉措,加大服務小微企業力度,提高抗擊風險能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該院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和小微企業召開座談會,幫助有關部門和小微企業建立聯絡幫扶機制,強化法院與小微企業、金融部門的聯動,并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為小微企業提供專項服務,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化解債務危機、應對市場風險,用能動司法的手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難題。

 

今年以來,依托政府及相關部門政策扶持,該院積極引導銀企合作,在走訪銀行的過程中,向銀行提出一些服務企業發展的意見建議,解決了多家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問題,有效幫助涉訴企業步入了良性發展軌道。

 

以快見效——構建訴訟“快通道”

 

“謝謝你們幫我解了燃眉之急!否則一百多名工人將面臨失業,我苦心經營多年的廠子也要倒閉了。”某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的歐陽經理專門為法院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今年以來,該院專門建立小微企業案件“綠色通道”,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幫助他們爬坡過坎,度過發展難關。

 

認真落實涉企案件的司法救助措施,對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經濟糾紛案件實行訴訟費減緩免,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對小微企業在商品生產、流通、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有關法律法規問題給予事前指導,提高他們抗御經營風險的能力,同時提供“四個快”司法服務,即快立案,快審理,快結案,快執行,最大程度保證小微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做到案結事了,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生產效能。

 

歐陽經理的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該公司與外市一進出口貿易公司因合同糾紛被申請財產保全,其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現有一百余名職工,因受“限放令”等因素影響,公司業務近兩年處于下降趨勢,正面臨經營困難。但承辦法官了解到,訴訟前該企業已經申請到技改資金貸款,扭虧為盈有了希望,如果此時凍結賬戶,企業必將面臨無可挽回的損失。為此,承辦法官召集雙方當事人,建議變更保全措施,改查封賬戶為查封固定資產,進出口貿易公司也贊同這一方式而握手言和,還表示進一步加大雙方合作的力度,從而也達到了“雙贏”效果。

 

以心為企——防范風險“個性化”

 

“你們的司法建議真管用,真是幫我們大忙了,要是沒有這份司法建議的提醒,我們起碼損失100萬的收益。”某食品企業老板李某指著《清河法院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手冊》說道。

 

該院依托審判執行工作,針對工作中發現小微企業在管理制度、合同簽訂、經營運作等生產經營與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疏漏,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原因,并提供相應的風險評估和司法建議,同時,安排專人進行定期跟蹤回訪,堵塞其管理漏洞、防范經營風險,有效引導企業規范經營秩序,幫助企業化解經營風險,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去年以來,共向政府主管部門、小微企業發送司法建議13份,反饋率達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