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海陵區法院堅持審判職能與服務經濟建設大局有機結合,培育推動經濟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為地區經濟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經濟的硬實力離不開法治的軟環境,這就需要法院當好‘助推器’角色。”海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煒說,“應立足審判工作,充分發揮法律的救濟、引導作用,著力構建良好的法治平臺,促進地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城市建設的“減壓閥”

 

328國道九龍段改造是泰州市的一項重點工程。作為城區的交通動脈,改造后的328國道將對區域經濟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改造工程涉及的13戶泰州市九龍副食品市場商戶遲遲未遷出,致使改造工程一度陷入停滯。

 

今年7月初,泰州市九龍副食品市場有限公司將上述13戶商戶訴至海陵法院,案件受理后海陵法院高度重視,陳煒院長、張偉副院長親自督辦。民一庭迅速組織優秀法官開展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該13戶商戶以租賃協議尚未到期為由,提出按50萬元/間的標準進行補償且態度堅決,調解工作難以進行。針對這種情況,民一庭采取立體調解方式,進行分批調解和逐個調解,向13戶商戶釋法的同時,充分聽取其意見,從商戶角度考慮提出合理建議。最終,這13件案件全部調解成功,避免了群體事件的發生。

 

今年以來,海陵法院對城建工作進行部署,院領導赴各有關街道、區征收辦進行調研,對疑難案件進行系統排查,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突出的拆遷征收糾紛,多次受到區委、區政府領導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區通報表揚,真正實現了對城市建設的保駕護航。

 

泰州引江河工程是國家“南水北調”的水源工程,該工程途經一家奶牛養殖場,雖經法院判決該養殖場須搬離讓地,但場主劉某始終不肯交房讓地。 10月中旬,執行局干警奔赴泰州引江河大堤,迅速開展執行行動,這起跨越3年之久的執行案件成功結案。

 

企業發展的“顧問團”

 

今年以來,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增多,海陵法院民二庭在審理此類糾紛時發現部分金融企業存在著信貸業務不規范、服務應對能力差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民二庭的法官們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我們是不是可以以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為線索,主動深入調研,拓寬服務方式?這個想法得到了院領導的支持,很快就實現了與多家銀行的法律互動。

 

今年4月,海陵法院與工商銀行泰州分行等十家金融企業攜手開展“服務金融發展、維護金融安全”活動,幫助銀行梳理在金融業務拓寬和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難題,給予法律指導,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對我們金融企業來說,如同有了一個顧問團,遇到難題不再困惑,對今后的發展也更有底氣。”一位金融企業經理這樣感慨。

 

從被動接收案件轉變為主動上門服務企業,從坐堂問案轉變為主動登門調查訪談……這些轉變,已經成為海陵法院全體干警的自覺行動。

 

今年以來,陳煒帶隊先后走訪了罡陽股份有限公司、春蘭集團、海恒建機公司等重點企業,民二庭法官多次走訪梅香食品公司、騰發建筑機械公司。

 

從院長到庭長,再到普通干警,海陵法院人的足跡遍布了大大小小的企業,他們像醫生一樣專注地為各大企業“把脈問診”,進行“法律體檢”,全面開展生產經營風險排查。通過設立企業法律服務站,定期開展企業法律培訓和宣傳,并指導企業建立調解組織,協調員工之間、員工與企業之間的糾紛。

 

便民利民的“高速路”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不同地域的企業、個人之間經濟往來日益密切,而一旦產生糾紛,往往需要外地當事人多次往返法院辦理訴訟手續。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海陵法院一直努力探索便民利民的新舉措,為經濟發展鋪設法治“高速路”。

 

前不久,海陵法院網上預立案便民通道正式開通。當事人只需登錄海陵區人民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輕點鼠標,填寫相關信息資料,提交電子訴狀和證據材料,即可提起訴訟。這一舉措大大方便了群眾訴訟。

 

陳煒表示:“法院工作應當跟上經濟發展的步伐,提高服務理念,更新制度、創新舉措,鋪設方便、快捷的法治路,為經濟發展提速。”

 

立案庭精心制作的“訴訟費繳納地圖”,將繳費銀行所在位置在簡易地圖中標出,極大地方便了外地當事人繳納訴訟費、執行費、罰金等相關費用,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民二庭針對金融借款糾紛案件中,部分債務人故意躲避法院送達應訴手續的情況,及時研究對策,向本市轄區內的各金融機構發送司法建議,建議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要與借款人明確約定法律文件的送達地址,并約定一旦涉訴,該地址亦作為訴訟文書的送達地址。此舉有力提高了訴訟效率,維護金融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