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把創新涉老審判機制、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探索完善涉老維權“七化”工作法,積極打造“法映夕陽”司法品牌,大力構建全面、溫情、高效、符合老齡化現狀和老年人身心特點的維權體系,取得顯著成效,多起案件被上級法院發布為典型案件。

悉心調解方得“親情長存”

 王老漢1939年出生,早年收養了侄子王某,悉心撫養長大并成了家。起先雙方關系一直不錯,后因為一些瑣事,兩人產生矛盾,逐漸斷了來往。傷心欲絕的王老漢來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王某每月支付生活費800元。

 張衡法官經過前期溝通,時機成熟后將雙方約至法庭進行“背對背調解”,分別回憶和述說兩人相處的點點滴滴,雙方觸景生情,冷靜下來“面對面溝通”,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收養關系解除,王老漢搬到村里的敬老院生活,王某每月支付生活費600元。

王某承諾,會定期去看望王老漢,這起棘手的養父告養子案終告結束,雖然收養關系解除了,但雙方的恨意已然不在,親情得到了維系,王老漢的晚年也有了保障。因為審判效果較好,該案入選了江蘇法院保護老年人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該院在徐州市法院系統率先建成老年審判法庭,細節上充分考慮老年人需求,在法庭放置醫藥箱、老花鏡、輪椅、助起器等物品;訴訟材料字體調大,庭審時適當放緩語速和進行方言審判,方便老年人傾聽和表達訴求。

開設訴訟綠色通道,簡化立案手續,加強訴訟指導,實行全程調解,摸索總結出“耐心傾聽法”“親情回憶法”“迂回化解法”等十余種工作方法,增強調解的靈活性、說服力和成功率,避免“法律勝訴、親情敗訴”現象。適時引入心理疏導,對于情感創傷嚴重、有心理障礙的老年人,由專職心理咨詢師幫助解開心結,重新面對生活。

百轉千回終解“二十年郁結”

 法官孫懋在審理一起拖欠100多位老人工資的案件時,發現雖然案件標的都不大,但案件時間跨度大,涉案相關材料因年代久遠已丟失,且雙方就法律關系爭議較大,老人們的情緒也一直比較激動。

孫懋決定對案件進行分層式處理,逐一閱卷和溝通后,他篩選出20余名雙方爭議相對較小的原告,經細致調解后,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此后,孫懋以這批案件為“示范訴訟”,敦促煤電公司認真核查相關材料,并邀請老齡委特約調解員共同做雙方工作,引導換位思考,提出建議方案,緩和雙方矛盾。

臨近重陽節,在法官持續法律釋明和教育感化下,被告同意于2020年12月31日前足額支付125名原告的內退工資近百萬元,這起涉148位七旬老人的群體性糾紛圓滿化解。

該院注重與老齡委、婦聯、基層調解組織的溝通合作,在各鎮、街道辦事處設立“涉老維權工作站”,邀請人民調解員、村居社區干部和“五老”人員等參與糾紛化解,構建立體化維權網絡,近兩年就通過非訴途徑化解糾紛320余件;聯合開展回訪,動態掌握老年人判后物質、精神生活狀況,及時解決實際困難。

溫情判決助力老人“幸福晚年”

1975年,劉奶奶和王大爺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兒一女,早已成家立業。在外人眼里,老兩口可謂兒女雙全,子孫繞膝,盡享天倫之樂。誰知,年過七旬的劉奶奶卻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承辦法官陳棟逐字閱讀劉奶奶提交的滿滿當當、長達6頁紙的自述,終于明白劉奶奶為何在古稀之年也要堅持離婚。

原來,從結婚時起,劉奶奶就一直遭受王大爺的打罵。受到傳統婚姻觀念影響,劉奶奶一直沒有勇氣起訴離婚。孩子們長大后,堅決站在母親這邊,鼓勵母親提出離婚。

王大爺承認家暴,但不同意離婚。而劉奶奶則態度堅決。法院決定擇期開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樣受法律保護。原告因長期遭受家暴堅決要求離婚,兩個子女也予以支持,并就父母離婚后的生活作了妥當安排,法院遂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角度出發,依法判決離婚,并對被告進行了教育疏導。

該院積極回應老齡化時代老年人的利益訴求和情感需要,審慎處理精神贍養、老年人再婚、監護權糾紛、涉老房產糾紛等新類型涉老案件,教育引導子女精神贍養和物質贍養并重,拒絕道德綁架,尊重老年人的婚姻自主、財產處置等權利,構建互敬互愛、和諧安定的良好家庭氛圍。

注重普法宣傳,開展街頭法律宣講、老年法律講堂、涉老新聞發布等活動,堅持對贍養等典型案件巡回審判,兩年來巡回審判35場次,發放《司法護航夕陽紅普法手冊》等宣傳材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詢300余人次,營造了尊老愛老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