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法院安豐法庭庭長丁輝,是院里有名的女高音,曾多次在集體演唱中擔任領唱。不過,除了歌聲,這位被稱為“新時代花木蘭”的女子,為人所稱道靠的還是她過硬的業務。

 

  20051月,丁輝受命主持五烈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四年。工作中,丁輝認真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努力將服務和諧社會的理念貫穿于每件案件的處理中。

 

  200811月初,204國道改道工程東臺廉貽路段正在緊張施工,按照工程進度要求,204國道改道必須在當年11月底全線通車,但是此時意外發生了一起當地村民阻撓施工的事件。工期緊迫,情急之下,工程指揮部負責人打電話向五烈法庭求援。接到電話后,丁輝立即帶領審判骨干前往糾紛現場。經了解,204國道某項目部欠村民劉某21萬余元石灰款,劉某聽說工程即將結束,便追著索要石灰款。而項目部的工程款還未到位,一時無法給付,糾紛由此而生。

 

  了解情況后,丁輝和同事迅速組織雙方進行協調,勸導村民依法維權,通過正當渠道追償貨款。考慮到欠款數額較大,丁輝又與工程指揮部協商,由指揮部先行協調部分工程款支付給劉某。公平合理的處理贏得了劉某的信任,他主動勸回在國道施工現場阻撓的親友,轉而向法庭起訴要求工程部支付貨款。

 

  法庭受案后,丁輝立即指派調解能手進行調解,由于前期協調工作已打下堅實基礎,原、被告雙方很快達成一致。至此,這起已導致施工現場停工3日的糾紛,半天之內就調解結案。當事人雙方都說:“丁庭長功不可沒。”

 

  2009年初,丁輝調任安豐法庭庭長。2009年底,在鹽城中院對基層法庭的考核中,安豐法庭名列前茅。面對成績,丁輝從容而淡定。從她專注的眼神中,不難猜出,她還有著更高更遠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