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披露制度的實施細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力度。

  自去年10月份以來,市法院依托新建成的110執行指揮中心平臺,開通與國土、房管等部門點對點的查詢、凍結系統及與省邊防總隊的邊控系統,同時24小時受理群眾執行線索舉報,共執行出警305次,強制帶回被執行人265人,拘留“老賴”88人。為了構建失信懲戒機制,促進社會誠信建設,市法院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披露工作,高頻率地將“老賴”名單在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公布,在城區人流量密集的LED顯示屏上附照片進行曝光,同時上報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683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被執行人如果沒有按時執行判決,就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要面臨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二等座以上和列車軟臥,不得高檔消費,并且在融資信貸、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認定等方面的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