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江蘇63家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25人,具體職位及人數見附件。

2、所招聘的職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所錄用人員由招錄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各招錄法院具體學歷要求詳見附件);

4、計算機速錄技能達到100字/分鐘,正確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滿足招錄法院的年齡及其它要求(見附件);

7、未與江蘇各級法院簽訂《江蘇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勞動合同書》。

三、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和工齡工資相結合的計薪方法?;竟べY不低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的1.2倍;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實行考核浮動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0%,考核優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5%;根據法院工作年限及書記員業務水平確定書記員崗位等級,按照初級、中級、高級書記員分別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崗位津貼。具體標準由各招錄法院在上述范圍內確定。

2、聘用制書記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權利。

五、報名

1、報名方式: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電子圖片。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日8時至2021年10月22日18時。

3、資格審查:各招錄法院于2021年 10月23日至 10月31日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

六、考試

1、考試擬定于2021年11月中旬進行,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由各招錄法院所屬中級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各招聘法院官方網站。

2、考試分為專業理論考試、書記員技能考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40%、30%、30%。

3、專業理論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書記員技能考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需要專業速錄工具的請自備),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語速為100字/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4、筆試和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由各招錄法院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計劃人數比例控制在3:1之內。

5、面試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時間、地點詳見各招錄法院網站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1、各招錄法院根據考試以及面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各招錄法院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八、公示與錄用

1、各招錄法院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各招錄法院官方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的,經調查屬實,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錄法院分別與擬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達到江蘇法院初級書記員標準,聘為聘用制書記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九、錄用的遞補和調劑

1、對筆試和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成績達到公告標準,具備參加面試資格,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省法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面試資格,用人法院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2、具備面試資格,但未被報考法院錄取的應聘人員,可以向未招滿的法院申請調劑,經省法院批準后,參加調劑后法院的面試。

十、各招錄法院聯系方式

各招錄法院聯系人、咨詢電話及網址見附件。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提交本人“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電子圖片,“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方可報名。

2、應聘人員通過線上資格初審后,在考試前,應按招聘法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現場驗證“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不能提供證明者,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具備考試資格。

3、應聘人員報名后,應及時了解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和新增病例動態變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信息可在國務院網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詢),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4、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服從招錄法院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二、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它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聘法院聯系。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法院、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021年下半年江蘇各招錄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年齡要求、學歷及其它要求、各招錄法院聯系方式.pdf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