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宿豫法院大興法庭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抓手,積極探索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著力提高案件質量,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今年第一季度該庭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164,其中七成以上的案件為調解結案或經調解撤訴結案。該庭在審判工作中,強化便民、利民、親民、愛民調解理念,樹立了公正、高效、廉潔、親和的司法形象,譜寫了一曲曲一心為民的和諧樂章。

 

便民,贏得信服

 

司法為民,不是掛在墻上的文字標語,而是通過每一項具體的便民舉措、具體的服務細節來體現的。

 

三月份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大興法庭的假日巡回審判法庭在順河鎮圍湖村開庭。案件是一起普通又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說它特殊,是因為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系同胞兄弟,而其母親去世剛十幾天!

 

十幾年以前,本案的原告哥哥張某和其弟弟被告關系甚好,弟弟向原告張某借款一萬元,約定兩年內還清。但時至今日,張某稱弟弟仍欠其兩千元錢。案件承辦法官感到十分疑惑:親兄弟怎么會因為兩千元錢而鬧到法庭呢?經多次走訪有關村民了解,原來兩千元的背后隱藏著要說上幾天幾夜的家庭瑣事矛盾!

 

經過多方聯系,承辦法官終于與在南京打工的被告弟弟聯系上,弟弟說:“我上次因母親去世剛請過假,現在工作忙,無法脫身。你們法庭愛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案件要想調解,一時陷入了困境。承辦人覺得,案件的審判非常簡單,但要想讓積怨已經很深的兄弟重修舊好,那可不是一紙判決書就能解決的;案件只有調解,才能讓兄弟之間的恩恩怨怨徹底勾銷,而調解的前提是開庭時被告能夠回來。經不斷地與被告電話聯系,案件承辦人的真誠最終打動了被告,表示愿意回來開庭。后來,被告向法庭提出回來開庭的時間只能安排在周末。承辦法官說:“犧牲我的休息時間沒有關系,關鍵是能夠化解你們兄弟之間的矛盾!”為了真正能夠達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法律效果,法庭決定到雙方的住處巡回審理此案。開庭那天,承辦人把庭審的地點安排在兄弟二人的大哥家。庭審中,經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和當地干群的共同努力,張氏兄弟終于握手言和。

 

當地的廣大群眾說,巡回法庭他們見過,但法官為了徹底解決糾紛,能夠放棄自己的休息時間,深入村居,開展假日巡回審判,這還是第一次見到!

 

利民,博得喝彩

 

法庭處理的案件,大多數來說,判決并不難;難的是當發現案件的判決將非常不利于群眾的生產、生活時,承辦法官如何借助多方力量,實現案件的圓滿解決。大興法庭運用訴調對接,化解一起農業承包合同侵權糾紛案件時,切實的做到了這一點。

 

原告徐某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取得宿豫區大興鎮大莊村境內村委會所有的青年壩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承包期18年,原告一次性向村委會交納了承包費。合同簽定時,在青年壩的坡地上,被告李某、高某種植數十棵小樹。幾年來,原告多次申請村委會進行協調,均因被告拒絕協商而未果。無奈之下,原告將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將堤壩上的數十棵樹木砍伐。

 

第一次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到現場進行了現場勘驗,發現二被告的樹木的確種植在原告承包土地范圍內,而堤壩上的數十棵白楊樹如今直徑已達十幾公分,正值生長旺盛時期。如果判決砍伐,將會毀損正在蓬勃生長的樹木,案件的社會效果不佳。而在勘驗現場,聚集了當地圍觀群眾七八十人,他們都想看看法庭將如何處理這起在當地影響很大的“棘手”案件!承辦人勘驗現場后,迅速組織全庭干警召開案情研討,大家一致認為,案件法律關系并不復雜,將來進入執行程序會引發諸多負面效應,此案如能調解結案,社會效果最佳。案情分析會一結束,承辦法官馬上向轄區黨委、人大領導闡述了案件利弊關系,同時向當事人所在的大興鎮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通報了案情。第二天,大興鎮黨委立即組成以鎮人大主席為首的協調小組,會同鎮矛盾調解中心與當地村民委員會取得聯系,分頭做涉訴雙方調解工作。同時,主審法官對雙方進行鄰理鄉情說服。最終達成村委會延長原告的合同承包時間原告撤回了起訴的調解方案。該案的成功解決,獲得了當地黨委、人大,特別是群眾的一片喝彩。

 

親民,換來贊嘆

 

人民法官,只有與人民群眾緊密聯系,到人民群眾中去,才能增進與人民群眾的感情。

 

大興法庭在處理一起非常普通的贍養糾紛案件時,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當地群眾展示了新時期人民法官的風采。

案件的原告王某、張某生育一女四子。如今兩位老人年事已高,喪失了勞動能力且無收入來源,生活上僅有小女兒給予照顧,其余四子不盡贍養義務。兩位老人無奈之下向大興法庭提起訴訟,要求四個兒子支付贍養費用。承辦法官為掌握雙方的矛盾狀況,逐一到被告家中了解情況,耐心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和開展庭前調解工作。經承辦人的努力,在家務工的三個兒子均明確表示會切實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原告隨即撤回了對他們的訴訟。但原告的長子王某多年來一直在上海務工且長年不回,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與王某取得了聯系。王某稱父母自幼沒有盡到養育義務,還時常對兒媳、孫女惡語相向,因此拒絕支付贍養費用,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辦法官并沒有因此一判了之,而是從側面了解到王某與大興鎮啟建居委會的治安主任朱主任關系較好,在與朱主任協商后,承辦人將案件委托其協助調解。在朱主任的全力說和以及承辦法官法理、情理教育下,雙方矛盾得到緩和,王某同意接受法庭調解,但因上海事務太忙,王某無法脫身。法官為了保證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出通過傳真傳送有關手續,被告王某表示同意。在雙方就贍養細節達成一致意見后,被告王某在法庭傳真傳送的協議書上簽字。一直參與調解的朱主任也在調解協議書上鄭重地簽上了自己的姓名。一個多月后,兩位老人興高采烈地來到法庭,他們收到長子王某給其匯來的贍養費,更重要的是多年和他們從不聯系的大兒子,主動和老人聯系了。這可是他們做夢都沒想到的一個意外收獲!

 

案件結了,親人之間多年的疙瘩也解了,留在法官身后的,是當地群眾對法庭干警親民的嘖嘖贊嘆。

 

愛民,獲取尊重

 

大興法庭在受理一起原告周某訴包工頭丁某的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時,通過與原告老周的交談,發現前來訴訟的老周又喜又憂:喜的是,老周的兒子在今年的高考中以優異的成績被一重點大學錄取;憂的是,一萬余元的學習費用讓他傷透了腦筋——被告包工頭欠了其大半年工資,幾乎磨破了嘴,一分錢也沒拿到,眼看就要開學了,老周被逼無奈,只好到法庭起訴。

 

承辦法官熱情地接待了他,經詢問得知被告丁某拖欠其工資一萬四千余元。承辦法官當即決定特事特辦,立即和書記員一起去找被告送達有關訴訟文書。可是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順利。包工頭丁某態度蠻橫,極不配合法庭干警工作,對老周的起訴也是非常反感,認為自己并非故意有錢不給,而是別人沒給他錢至今未付,所以無錢給農民工。雖經法官苦口婆心地勸說,丁某仍然拒絕簽收訴訟材料與開庭傳票。訴前調解無功而返,承辦人也只好留置送達有關訴訟材料。

 

開庭那天,承辦人再次與被告電話聯系,當被告聽說是法庭電話后,立即掛斷了電話。無奈,法庭只好缺席審理,缺席判決。領取判決書那天,老周早早地就來到了法庭,雖然領到了勝訴的判決書,但老周怎么也高興不起來。看到滿臉愁容的老周,法官決定再次向被告直接送達判決書,不放棄最后一次調解機會,并讓老周在法庭等候。在向被告丁某送達判決書時, 細心的承辦人發現被告丁某的態度大有好轉,似乎有調解意愿。他們當即決定暫停送達,邀請被告丁某一同乘車到法庭與原告老周面談。在車上,承辦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法官的執著感動了被告丁某。到了法庭,老周很快與丁某達成了調解協議,丁某立即電話聯系,讓他的兒子把一萬四千余元現金送到法庭來。下午一點了,老周終于拿到了一萬四千余元工資。手捧著錢, 老周激動得熱淚盈眶!

 

每一次調解成功都凝結著承辦法官的汗水與智慧,點點滴滴的小事見證著大興法庭的法官們在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所作的艱辛和努力。通過調解,一個個案件化解紛爭,一對對劍拔弩張的當事人握手言和,大興法庭的法官們用自己的默默奉獻成為促進地方和諧中的一道亮麗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