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3下午,受全國婦聯的委托,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帥巧芳與鎮江市婦聯副主席徐偉珍在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向該院授牌,授予該院“全國維護婦女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京口區法院榮獲全國婦聯授予的如此殊榮,昭示著該院在貫徹落實《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以及黨和國家有關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各項政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探索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新途徑,加大對婦女兒童的司法保護和救濟力度方面取得了斐然的成績。

 

傾情化解撫育糾紛

 

謝駿(化名)與虞雅(化名)原是夫妻,離婚后小孩由謝駿撫養,虞雅每月支付伍佰元生活費。后虞雅與澳門一男士結婚,準備入澳定居生活,希望變更撫養關系,將孩子帶到澳門生活。謝駿不愿,且因離婚時與虞雅積怨甚深,雙方矛盾重重,案件審理一度難以展開。承辦人在了解雙方的情況后,仔細詢問了已滿十周歲的小孩意愿,從小孩的生活、前途著手,希望雙方摒棄前嫌,以子女利益為重考慮本案。最終,通過法院的傾情調解,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一致意見,小孩的撫養權變更隨虞雅生活。

 

京口區法院對于離婚、撫養、探視、夫妻財產分割等婚姻家庭案件,堅持把調解作為必經程序,合力化解矛盾,堅持從法律、親情、責任角度出發,妥善處理,盡力促成雙方破鏡重圓;對于確實無法維系的,依法及時判決,并在處理財產時,體現出對婦女兒童的照顧。盡可能撫平因家庭破裂給婦女兒童帶來的傷害。

 

為“出嫁女”贏得權益

 

京口法院在審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的過程中,針對婦女兒童,特別是農村婦女兒童多處于社會弱勢地位,從關注婦女兒童的民生問題出發,對婦女兒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用好、用足法律,充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婦女兒童撐起法律的“保護傘。

 

2005年元月,26歲的王小菲(化名)出嫁,同年1113日生一子,取名為陳華(化名)。但是,王小菲的戶口仍然留在娘家,她的責任田和口糧地也都留在了娘家村,沒有遷至丈夫處。她的兒子陳華出生后戶口也隨她登記在娘家村。2007年,王小菲娘家村的部分土地被征收,并支付了部分征地占用資金補償費。在這次征地占用資金補償費分配過程中,該村召開了村民大會,經討論決定對該村出嫁女及其子女戶口可以遷出的,不論戶口是否遷出,不再參與征地占用資金補償費分配。為此,該村以王小菲是出嫁女、陳華是出嫁女之子為由,拒絕分給她們征地占用資金補償費。王小菲多次找村組干部協商無果后,訴至法院。法院受理此后,主動和村組干部聯系,講解法律,指出其行為是違法的。但村組干部不以采納,致使調解無效。法院遂依據法律,作出判決,認為該村因出讓土地獲得的征地占用資金補償款,屬于集體財產的收益。王小菲、陳華均系該組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與其他成員一樣平等享有集體所有財產的收益權。作出了該村給付王小菲、陳華集體財產收益分配款的判決。

 

全方位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京口法院在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建立健全權益保障機制,在民事審判庭成立“婦女權益保障”合議庭,對婚姻家庭關系中涉及婦女權益以及其他涉及女工權益的糾紛案件,扎口歸合議庭統一審理,由一名女庭長擔任審判長,并聘請婦聯的相關人員擔任特約陪審員,進行專業化審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婚姻家庭中涉及少年兒童撫養關系的案件,統一扎口歸少年庭審理,以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經濟利益、受教育權利和身心健康。該院落實切實措施加大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力度,堅持“三優先”,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凡是涉及婦女兒童的案件,實行“一條龍”的“三優先”服務,切實方便當事人。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提供司法救助,先后為300余名經濟困難的婦女兒童減緩免訴訟費、申請執行費近30萬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大力倡導家庭傳統美德,秉承人性化的審判理念,對婚姻家庭糾紛中的婦女兒童案件,啟動“三鏈式”調解、合力調解等和諧司法的工作機制,堅持調解優先、以調為主的原則,把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和執行的全過程,既化解家庭矛盾,又平息內部紛爭,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最佳局面。幾年來,該類案件的調解成功率達85%以上。

 

京口法院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還搞好“延伸服務”。建立定期回訪制度,對特殊的婦女兒童,將其納入法院幫扶指導對象的人員信息庫,不定期與婦聯、團委、關工委人員上門走訪,了解并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對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選派女法官和在法院擔任陪審員的退休教師一同回訪,重點加強兒童的心理疏導;對下崗失業的女職工,與工會、婦聯聯系,一同回訪,重點幫助解決再就業的難題;對身體殘疾或患病的婦女兒童,與婦聯、團委、關工委一同向政府反映,幫助解決醫保、低保等問題。在每年的“三八”、“六一”節期間,深入機關、企業、農村、社區、學校,采取法制講座、巡回辦案、以案示法等形式,搞好普法宣傳,讓婦女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引導和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同時,促進全社會對婦女兒童事業的關注,讓全社會了解婦女兒童的生活需要和情感需求。

 

該院2007年以來共審、執結涉及婦女兒童的各類案件1256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受到了上級法院、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