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人民法院,感謝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我多年來沒有得到解決的糾紛終于得到解決!”一位老人顫抖地握住調解人員的手,……一個長達幾年沒有解決的買賣合同欠款糾紛,在泰興市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泰興法院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能動司法理念的指引下,在雙方當事人坦誠友好的氣氛中,在調解人員熱心、耐心、細致的調解后,圓滿地劃上句號。

 

201048日大清早,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泰興法院立案大廳休息區步履蹣跚地徘徊著,嘴里還不停地嘟噥著什么。正在整理材料的泰興市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人員老戴看到后,急忙放下手頭工作,挽著老人進了辦公室。

 

一聽老戴詢問事由,老人的眼淚立馬溢了出來,隨即顫顫巍巍地從口袋里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條遞給老戴:“有個人欠我的錢,我向他要了好幾年,都沒要到,我已經來法院好幾趟了!”

 

經了解,這位老人名叫曾仁元,75歲,身體條件欠佳,其與一名叫羊愛民的人有一宗買賣麩皮的欠款糾紛,金額1425元,由于羊愛民常年外出打工,這筆錢款至今未得以解決。經過打聽,老人得知,近幾天羊愛民回來了,但過幾天可能還會外出,于是趕緊來到法院尋求幫助。看著老人執著的神情,憑借多年的審判經驗,老戴感到:老人雖年事已高、身體不便,但若不能快速有效地解決糾紛,其還將會在漫漫維權路上繼續走下去。

 

老戴隨即向立案庭領導請示,請求驅車趕至羊愛民家,以便了解事情原委,確定解決糾紛的方式。經院領導同意,立案庭張翠華副庭長、調解人員老戴伴隨曾仁元,一同趕到羊愛民家中。

 

但事不湊巧,羊愛民并無家中,調解人員只能向其鄰居羊維鈞告知來意,陳述糾紛內容,并希望能轉達羊愛民,讓他能主動去法院參加調解。聽著張庭長及老戴入情入理的陳述,羊維鈞非常贊同,并熱心地表態:“一定轉達羊愛民,一定勸說他參加調解,徹底化解這起陳年老賬。”

 

次日上午,羊愛民如約來到法院訴前調解辦公室,雙方均自愿在訴前調解解決糾紛。經過羊愛民訴說,原來遲遲不還欠款,是另有原因:曾仁元也拖欠其400多元肉款,而曾仁元卻一口咬定只欠肉款158元,雙方各執一詞,對立情緒隨之高漲。

 

經過反復詢問和查閱書證,老戴發現,雙方的爭議其實并不大,癥結主要在于肉款。曾仁元提供的肉款欠條,并無落款時間,且雙方均表示記不準具體時間,但羊愛民對其書寫的1425元欠款承認屬實,且對158元肉款也表示認可,這說明羊愛民是坦誠大度的,對解決糾紛是有誠意的。鑒于此,老戴耐心地解釋道:“你們之間的糾紛不能了結,除羊愛民因諸多原因導致現實困難的實際情況外,還有你曾仁元也拖欠了他羊愛民的豬肉款的數額不能確定這一因素,羊愛民記憶中是400多元,鄰居們也認為有這回事,而你曾仁元自己記憶中只欠羊愛民158元。這筆糊涂賬,誰也理不清,即使進入訴訟程序,也難以了斷,你們雙方能否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羊愛民爽快地答應了:“我聽從老戴的意見,曾老也這么大歲數了,以他說的欠款數額為準結賬,我目前經濟困難,約期歸還。”曾仁元聽后也爽快地表示:“你(指羊愛民)只要說話算數,我同意約期歸還。”至此,雙方在泰興市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達成了人民調解協議,并根據雙方的申請由本院制作并送達了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決定書,雙方滿意地離開了泰興市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