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有關要求,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確保公正廉潔司法,日前,亭湖法院制定出臺《嚴禁內部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案件“六不準”》,為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劃出紅線。

  《“六不準”》規定,不準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準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準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不準向違反規定過問案件的人員泄露審判秘密;不準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其他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不準對如實記錄過問案件的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同時,對違反“六不準”的干警,將對照相關規定,視情給予通報批評、提醒誡勉談話、調離審執崗位、紀律處分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該院還組織全院干警在印有“六不準”的背景墻上,進行集體簽名、背書承諾,確保規定真正入腦入心、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