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曉紅)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維護司法權威、提升法官職業尊榮感,具有重要意義。今年2月26日是第三個“江蘇法官權益保障日”。在過去的一年里,江蘇法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精神,以全國法院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南京)座談會等會議精神為指導,在切實保障法官權益、維護司法權威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在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大力推動下,2018年初,省法院對全省各地法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進行了總體部署。目前,全省13家中級法院全部成立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均由院長或相關院領導擔任主任。全省109家基層法院已有半數同步成立,尚未成立的基層法院,也基本納入中級法院整體保障工作體系。

近年來,隨著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審判執行工作量和職業風險持續攀升。江蘇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三年來,全省法院普遍提高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加大法院及派出法庭安檢硬件設施投入,規范法官接訪制度,嚴格審判區與辦公區隔離,法官接訪時配置相應警力,確保司法安全。全省法院關愛法官身心健康,想方設法為法官及司法人員增加保障措施。宜興法院、東海法院、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徐州開發區法院及蘇州地區一些法院為干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連云港中院為全院干警加入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障計劃。東海縣法院新建心理咨詢室;淮安中院為全體法官辦理“淮安職工特殊疾病互濟會”入會手續,鼓勵法官參加“心理咨詢師”資格證培訓。

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繼續保持對嚴重侵害法官權益、破壞司法權威行為的打擊力度。通過在全省法院范圍內征集并篩選,截至目前,已經向社會公開發布“維護司法權威、保障法官權益”34個典型案例。其中今年“2.26江蘇法官權益保障日”發布的10個典型案例(詳見本期D版),對個人罰款的最高金額達10萬元;刑事處罰涉及妨害公務罪、擾亂法庭秩序罪和拒不執行判決罪等罪名,這些都在社會上產生廣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