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乃馨的芬芳-金壇法院少年庭維權工作紀實
作者:金法 發布時間:2010-05-18 瀏覽次數:1046
“甘愿化春泥,護花永不悔”。最近幾年,金壇法院少年庭以“青少年維權崗”為載體,廣泛開展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制觀念;設立青少年維權信箱,收取學生心聲;聯合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構筑青少年保護網絡體系;采用“圓桌審判”、“特邀陪審員”、“法律援助”、“社會調查”“社區矯正”、“心理輔導”等形式,賦予少年審判工作新活力,使得少年審判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榮獲“省級青少年維權崗”、“常州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陽光灑基地 重塑少年人生
金壇法院少年庭一直關注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尤其是失足青少年的就業、就學問題,希望能找到一個有效途徑,解決失足青少年的生計等實際問題。經多方努力,2009年6月,在江蘇金標毛紡有限公司成立首家企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旨在解決被判處緩刑等非監禁刑失足青少年的就業問題,并定期進行幫教,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的發生。
小強,17歲,3歲時母親去世,父親續弦有了新家庭并又生一子,對小強便不管不問,小強只好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去世后與年邁的奶奶相依為命,書念到初二就輟學游蕩于社會,過著饑一頓飽一頓的生活。2009年春節后,因身無分文盜竊了多輛電瓶車準備換錢用,但盜竊后,小強深感不安和害怕,經過思想斗爭后最終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長祁凍一承辦該案后,在小強父親不管、奶奶年邁的困境中,經多方打聽找到了已多年不與小強家來往的小強阿姨,懇請她負起對小強的管教責任,用親情去疏導、感化小強,并為小強指定了辯護人。庭審中,法官、特邀陪審員、公訴人、指定辯護人、小強的阿姨,一起圍坐在橢圓型的審判桌前,對小強循循善誘,入情入理地進行教育疏導。小強更是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法庭根據小強是初犯,又投案自首,退贓、認罪態度好等情節,對小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綜合小強的情況,法官們一致認為他符合“基地”的工作條件,征得小強與小強阿姨的同意后,小強成為了在“基地”工作的一員,和其他失足青少年一樣,在鄒董事長的直接關心和法官、幫教小組的悉心幫助下,小強邊工作邊學習,生活安定,思想穩定,成為一個能夠用自己的勞動獲得財富的人。
真情注調解 細雨潤物無聲
少年庭的女法官們,無論是審理涉少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無論是對失足的青少年還是對受到傷痛的青少年,總是用母親般的溫暖和愛心,最大限度地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為營造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盡自己的一份努力。
市某中學的學生李華,父母親因家庭瑣事吵鬧后賭氣分居,她成了被踢來踢去的皮球,誰也不愿負擔女兒的生活和學習費用,更將面臨失學的危險。萬般無奈之下,李華一紙訴狀將父母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其父母承擔撫養義務。
承辦此案的
溫暖融幫教 托起明天希望
得到陳峰被上海某高校錄取的消息,在開學前夕,分管少年審判的副院長李向立與少年庭的女法官們來到他家里。“陳峰呀,祝賀你考上大學,這是叔叔阿姨的一點心意,希望你繼續努力好好學習。”李副院長把一札書籍、筆記本和1000元資助費送給他。
“謝謝叔叔阿姨,我一定把握好人生航標,好好學習,將來回報社會!”陳峰沒有想到法官們會來訪祝賀,感動得泣不成聲。
陳峰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在判決前,少年庭王卓英法官來到陳峰所在的學校,征求學校對陳峰量刑的意見,并希望校方保留他的學籍,讓其繼續學習,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判決后,陳峰得以在校繼續學習,他不負眾望,學習刻苦,2009年暑假接到了上海某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李向立副院長獲悉后非常高興,和女法官們一道帶著書籍筆記本等學習用品對他進行回訪,鼓勵他放下思想包袱,樹立信心,繼續努力,成為有用之才。當了解到陳峰父母雙雙下崗經濟十分困難時,李副院長當即拿出1000元,幫助陳峰完成學業盡一份心。
“鐵肩擔道義,天平鑄輝煌”。金壇市人民法院少年庭于2008年10月由少年刑事審判庭改為少年案件綜合審判庭以來,更堅定了“不信東風喚不回”的決心。少年庭的法官媽媽們,正在少年審判的平臺上,把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作為神圣的責任和使命,為創建“國家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不斷努力。
她們,將讓康乃馨的芬芳飄得更遠……(文中青少年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