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與搶劫不是自愿的,是受到了陳浩的脅迫,他逼我干的。”去年“4·18”搶劫殺人案就要淡出南京市民視野之際,被南京市中院一審判處“死緩”的案犯任彥培提出上訴,昨日,江蘇省高院刑三庭公開審理此案。任彥培當庭拋出“脅迫說”,并認為一審對自己量刑過重,希望能夠改判。哪料,陳浩盡管求死心切,但不愿“背黑鍋”,對指控當庭予以反駁。兩人再次“互咬對方”,情形與去年一審時如出一轍。鑒于任彥培“空口無憑”,舉不出像樣證據,省高院經合議后當庭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庭審現場

 

  死緩犯任彥培 認為量刑重稱被“脅迫”

 

  記者注意到,昨日二審現場,旁聽人員中沒有一名該案的受害人或案犯的家屬。被帶進法庭的那一刻起,陳浩和任彥培就沒有朝旁聽席看上一眼。庭審期間,即使面對法官、檢察官和辯護人的問話,也沒主動抬一次頭。

 

  最初的法庭調查環節,任彥培和陳浩是分開,單獨進入法庭接受審判的。作為上訴人,任彥培首先入庭受審,他拋出“脅迫說”:“我搶劫不是自愿的,是陳浩脅迫的。”這一供述,與此前警方和法院問詢時出入較大。任彥培同時提出,一審被判“死緩”量刑過重。

 

  上訴狀是任彥培自己寫的。他對法官說:自己起先跟陳浩干工程,后來工程賠了,陳浩沒拿到款。眼見難以支付工資,陳浩提出,不如搶劫,用搶來的錢發工資。自己起初并不愿意,只想回家,但面對陳浩“不搶錢就發不出工資”、“弄死你家人”的威脅,他才不得不跟著干。任彥培說,自己受陳浩脅迫情形,他的同學都看到了,可以作證,隨即報出兩個同學的名字。

 

  交代南京“4·18”搶劫案時,任彥培稱,同樣受到陳浩的脅迫,“我跟他到南京,為的是找工作。可工作沒找著,陳浩又首先提出搶劫,但自己想回家,陳浩又以他的家人安全相威脅,還說現在兩個人是一條繩上的螞蚱,誰都逃不掉。在那種情況下,我沒辦法拒絕。”任彥培還說,焦作和南京兩次搶劫用的工具,都是陳浩花錢買的;搶劫對象都是陳浩確定的。

 

  陳述時,任彥培一直低著頭,說話有時不連貫,音調不高,顯得底氣不足。同時他沒有提交一項新證據。

 

  死刑犯陳浩 只求死但不愿“背黑鍋”

 

  任彥培被帶離法庭,陳浩接著被帶了進來。面對提問,陳浩有問必答。但對“脅迫任彥培搶劫”的說法,他矢口否認。

 

  陳浩聲稱,他與任彥培并不很熟,只是通過老鄉的介紹才認識的,也不知道他家的具體地址,更不會去威脅殺死他的家人。在焦作時,任彥培和我躺在床上,他說,我要是不去搶錢發工資,下面的工人不會饒過我,那些人是任彥培帶來的,搶錢發工資也是他先提出來的,絕非自己首倡。

 

  對他們制造的震驚全國的“4·18”搶劫殺人案,陳浩說,也不是他主動首先提出搶劫的,是他們一起提出來的。自己只想找工作賺錢回家,任彥培跟他說,你都干過這個了,還怕什么。不過他承認,是自己首先想到搶劫取款人,因為他們身上肯定有錢,不會撲空。

 

 殺人工具是陳浩買來的,這點他也承認,“但我們買這個是用來壯膽的,赤手空拳搶劫,還是有點害怕,起初遇到受害人反抗,也沒想到用刀子去捅。”陳浩此番供述,與南京市中院一審時大體一致,對于昔日患難兄弟的“反咬”,他似乎很介意,在庭上一一作了反駁。

 

  “我對不起死者,是我的罪惡行為導致幾個家庭的痛苦,我死有余辜,沒什么好說的。在此,再次向被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希望他們早日從苦痛中走出來,我愿用我的死來平復他們心中的創傷。”一心求死的陳浩最后陳述說。

 

  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面對任彥培的“脅迫說”,省檢察院檢察官也從證據調查、犯罪動機、作案過程等多個方面進行反駁,指出他們在短短10天內,跨省搶劫2次,盜竊一次,犯罪意向兩人均極為明顯,任彥培單方面提出的“脅迫說”證據不足,建議法庭不必采信。

 

  審判長指出,南京“4·18”搶劫案是兩人共同預謀,共同實施,共同逃跑,屬于共同犯罪,任彥培雖并未直接持刀捅人,但也要與陳浩共同承擔該案造成的后果,因此也是該案主犯。最后,省高院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陳浩死刑、任彥培“死緩”的一審判決。據悉,對任彥培判處“死緩”,已經考慮了他沒有直接用刀捅人的情節。

 

  案件背景

 

  2009418日下午4左右,南京市民梁某在白下區常府街28號農行網點取款2萬元,當從銀行出來,步行到常府街與三條巷路口時,被陳浩、任彥培兩人從背后襲擊,并搶走了裝有現金的挎包。梁某隨即大聲呼救。52歲的于葆林、71歲的張定華等過路群眾見狀,迅速上前堵截,合力將任彥培制服并奪回被搶現金。此時,已經跳上出租車的陳浩折返現場,持刀將梁某、于葆林、張定華等3人捅傷,陳浩與任彥培乘機逃離。于葆林因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其余兩名傷者脫離生命危險。當天下午近4點,陳浩和任彥培被南京警方抓捕歸案。

 

  當年1211日,南京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不久作出一審判決,陳浩被判處死刑;任彥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任彥培認為量刑過重,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省高院昨日公開審理此案,并邀請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作為同案犯,陳浩也一并出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