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魯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在當前社會矛盾糾紛增多、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況下,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念好以“重預防”、“巧分流”、“善調解”為主要內容的“三字經”,通過筑牢預防、分流、調解三道“防洪堤”,將社會矛盾糾紛消弭在萌芽狀態,分流到社會調解網絡,化解在訴訟調解環節,取得了收案數連年下降的好成績,從而將社會矛盾糾紛的滾滾洪濤化作平穩舒緩的涓涓細流。

 

  張建文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中院定點聯系鐘樓區人民法院負責人

 

   這是一份了不起的成績單:案件增幅連續三年呈逐年下降態勢,其中2008年同比下降2.37%2009年同比下降7.86%2010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9.3%。給出這份成績單的就是鐘樓法院。

 

重預防未雨綢繆消隱患

 

   2008年以前,鐘樓法院受理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該院黨組清醒地意識到,法院的案件并不是越多越好,要想使案件降下來,必須減少社會矛盾糾紛,而減少矛盾糾紛的第一關就是預防,消除糾紛隱患。

 

   今年310日上午,鐘樓法院在鐘樓北港街道某社區服務室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破壞電力設備案,旁聽人員都是附近的居民。被告人鮑某偷剪當地一段電纜線,給社區居民生活和用電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危害。“沒想到在家門口親眼目睹了一次開庭,今后我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老老實實做人。”居民周某在旁聽庭審后發出這樣的感慨。

 

   這是鐘樓法院開展巡回審判的一個小例子。近年來,該院在轄區內7個街道先后成立了巡回審判站,各審判業務庭依此延伸推行流動巡回審判,構建了覆蓋全區的“巡回審判”工作網絡。巡回審判站至今已審結各類案件200余件,旁聽群眾達5000余人,起到了宣傳法律、預防糾紛、促進和諧的“三贏”效果。

 

   以巡回審判的形式教育啟發群眾,只是鐘樓法院矛盾糾紛預防體系的一個分支。經過多年的探索,鐘樓法院構建了一個矛盾糾紛預防體系。這個體系以固有的審判職能作為原點支撐,以訴訟作為階段分界,將現有職能向訴前、訴后延伸,通過建立行業巡回法庭、開展專項預防活動、開展法制講座、提出司法建議、聯系走訪企業、和諧街道共建等形式,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將矛盾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司法建議作為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務手段,已經成為鐘樓法院預防矛盾糾紛的一把利器。2009年以來,該院共發出司法建議187份,幫助相關部門堵塞了漏洞,消除了矛盾隱患,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2009年上半年,鐘樓區部分鄉鎮街道出現了非法開辦幼兒園的情況,區教育部門已作出了11份行政處罰決定。鐘樓法院經調研認為,非法辦園已經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牽涉到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光靠司法強制執行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而且一旦處理不好將引發社會矛盾,于是對司法強制執行問題提出了司法建議,建議教育部門在處理該類行政處罰案件時應當慎重,既要嚴厲制裁又要合理疏導,妥善解決好農民工子女的入托問題,從源頭上來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防止產生新的矛盾。

 

巧分流借篷使風化干戈

 

   古語云:智者當借力而行。化解各類糾紛,解決社會矛盾,不能僅僅靠法院一家孤軍奮戰,必須依靠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發揮相關職能單位和基層組織的職能作用,解決矛盾糾紛。鐘樓法院順勢而為,積極疏通案件分流渠道,主動與各方聯絡,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工會、婦聯等單位和部門在解決糾紛方面的重要作用,借助外力來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今年3月,于女士為調養身體到某大型超市購買了標識為某保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酒5盒計1974元,服用后出現頭暈等癥狀,后經查詢該酒的保健品批號屬于另一品牌所有,該酒并未獲得保健品批號。于女士認為受到欺詐,遂至鐘樓法院,欲將該大型超市告上法庭。針對該案的特點,鐘樓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沒有立即立案,而是與鐘樓區消協取得了聯系,邀請消協工作人員一起參與,聯合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一起棘手的消費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在鐘樓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對面,是享譽全國法院系統的“民調窗口”。當事人不出法院門就可進入非訴訟調解程序,法院可隨時依法確認“民調窗口”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經過幾年的實踐,“民調窗口”已經得到群眾的認可,成為法院分流糾紛的一個主要陣地。“民調窗口”經驗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08年度全省法院審判經驗總結一等獎。

 

   據了解,截至2009年底,“民調窗口”共接待來訪群眾3000余人次,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00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有效緩解了審判壓力。經過“民調窗口”調處的案件,至今未出現一起當事人反悔的情況,無一起申請強制執行,自覺履行率達100%,收到了停紛息訴、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

 

   依托“民調窗口”,鐘樓法院不斷打造多種糾紛解決平臺,為糾紛分流創造條件。該院先后在轄區街道、社區(村委)設立調解點(站),在區總工會設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在區婦聯設立婚姻家庭糾紛調處中心,構建了覆蓋面極廣的區、街道、社區(村委)三級調解網絡,使糾紛分流有方向,矛盾化解有幫手。

 

   鐘樓法院打開“分流閘”后,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緩解,收案呈下降態勢。據不完全統計,僅2009年該院就分流矛盾糾紛近千件。

 

善調解春風化雨潤心田

 

   “謝謝周法官,謝謝您能放下架子親自登門立案,更謝謝您不厭其煩的思想工作,現在我兒子兒媳已主動向我認錯了,我決定撤回對他們的起訴。”這是立案庭庭長周潔收到一份特殊的撤訴申請書。與其說是撤訴申請,不如講是一封感謝信。寫信人是年逾七旬的老太范某,范某早年守寡,以一己之力含辛茹苦將獨子撫養成人,未曾想晚年子媳對其不孝順,甚至還拒付贍養費,于是范某怒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范某年紀較大腿腳不方便,只能寫信向法院求助。周庭長知悉這一情況后,主動登門至范某家中了解情況,同時找到范某的子媳,結合法、理、情反復做思想工作,最終在立案階段將這起家庭糾紛調解解決了,母子倆關系也和好如初。

 

   構建立案前調解、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庭審調解、判前調解機制,將調解貫穿于審判全過程,是鐘樓法院調解工作的一個品牌。在每一類調解環節,該院都設計了一套完整的運作體系。為進一步深化訴前調解工作,該院借力“人民調解工作室”的輻射作用,以設立的7個“巡回審判站”為基點,在轄區7個街道分別設立“鐘樓區人民法院訴前(涉訴)矛盾糾紛調解室”,在每個街道選擇1個社區或村委(具體由街道推薦)分別設立“鐘樓區人民法院涉訴矛盾糾紛調解點”,形成以“調處中心(民調室)”為龍頭的三級涉訴矛盾糾紛調處網絡,同時,在區總工會設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在區婦聯設立婚姻家庭糾紛調處中心、在轄區部分街道設立訴調對接工作室,逐步形成覆蓋全區社區、村委的“訴調對接”工作網絡,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依托基層、多方參與”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網絡體系,切實將訴前調解與委托調解、協助調解、邀請調解等訴中、訴后調解結合起來,擴大涉訴糾紛的訴前調處面和影響力。

 

   “派駐法官”制度是鐘樓法院推出的與基層聯動調解的創新舉措。20097月以來,該院在轄區7個街道和交巡警大隊設立8個訴前調解點,由院長和3位副院長分別負責指導。同時,抽調部分業務庭庭長、法官以及綜合后勤部門具有法官資格且有審判實務經驗的中層干部等共28名法官擔任派駐法官,定時定點到設在各街道的糾紛調解點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加大指導調解力度,把糾紛調解工作前移到基層群眾身邊。“派駐法官”制度自推出以來,共參加法律咨詢接待2600余次,接待群眾其他咨詢1000多人次,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800多次。

 

  新閘街道張某家的空調外機有點小毛病,晚上不停有水滴至樓下鄰居小王家臥室的窗臺上,直接影響小王家人的睡眠,雙方幾經交涉未果。派駐法官袁波安排雙方在新閘街道調解室進行調解,開導雙方要珍惜鄰里關系,所謂遠親不如近鄰,鄰居好賽金寶。通過耐心細致的引導,雙方都表示自己的做法欠妥,張某當即電話聯系空調公司的員工前來查找原因并加以修理。問題解決了,鄰里關系也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