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為貫徹落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和全省法院審判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基層開展三項重點工作等專項調研活動,并創新調研方式,了解基層實情,為院黨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該院專門制訂了調研活動方案,明確調研活動提綱,制作調解問卷。在專項調研活動開展前,不提前發通知,每一個調研小組確定具體時間后,由揚州中院辦公室在調研小組出發前臨時通知相關基層法院。現場調查時,不聽取書面匯報,直接到相關庭室查看工作臺賬。召開部分干警座談會時,參加座談人員由調研小組根據基層法院人員名冊隨機抽取,座談時該法院院領導不參加,座談人員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在邀請有關社區及黨委、政府、人大、政法委等部門人員座談時,相關基層法院只負責聯系人員、告知座談會內容,不參加具體座談會。通過上述措施,有效避免基層法院先期為調研活動做準備,確保調研小組能夠收集原汁原味的信息。

 

   點評:上級法院到基層調研,常常提前排日程、發通知。每到一處,聽匯報、查記錄、看現場、訪群眾……看似聲勢浩大,有時往往效果并不理想。這樣的調研不但容易挫傷那些兢兢業業干事的基層單位和個人的積極性,而且上級法院依據這樣的調研所了解掌握的實情決策,容易出現偏差或失誤,而這次揚州中院創新調研方式,使得深入基層不再是走馬觀花,而成為務實的亮點。這樣才能聽到真話,看到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