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宿遷市兩級法院積極探索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機制,有效推進涉訴行政糾紛的案結事了和官民和諧。今年15月,該市訴前化解行政糾紛34件,協調化解一審行政訴訟案件46件、二審行政案件1件,化解涉訴信訪6件,行政糾紛協調化解率達72.3%。

 

   宿遷法院不斷完善糾紛全程協調化解機制。立案前,對于群體性、集團性以及在當地具有一定影響的行政案件,向黨委、政府通報并提出化解建議,力爭使更多的行政糾紛在進入司法渠道之前得到化解,訴前化解行政糾紛案件數占起訴案件的31.8%。庭審前,法官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可迅速召集雙方當事人到場進行溝通對話,減少矛盾對抗,并通過確認案件的實質性爭議,有針對性地開展庭前協調。對于群體性訴訟、當事人行動不便以及異地管轄的行政案件,選擇到案發地基層人民法院或附近的人民法庭進行審理,努力把糾紛協調解決在當地。

 

   今年以來,宿遷法院為確保案件依法受理,主動邀請檢察機關參與旁聽行政案件的審理及重要案件的協調,建立了法檢對接協調機制。為重點解決法院通過正常審判手段難以案結事了的集團訴訟、群體訴訟以及在當地有較大影響的行政糾紛案件,該市各基層法院普遍構建了由縣(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牽頭的重點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化解聯席會議制度。目前宿城區、泗洪、泗陽法院充分借助此機制,所化解的行政糾紛占協調案件數50%左右。(耿 輝 趙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