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常州新北法院的孟河法庭,從地方黨委到村大隊,從企業法人代表到普通百姓,無不親切地稱為“黃楊樹”。說起這個名字的由來倒也巧合,孟河法庭庭長王?、法庭教導員楊立成、法庭副庭長徐峰——三個庭領導的姓氏用孟河方言說就是“黃楊樹”。當然,這個名字遠不僅僅是姓氏的巧合。黃楊樹耐熱耐寒,沙質土壤即可存活,卻四季常青,根、葉皆可入藥。而孟河法庭就是這樣一棵“黃楊樹”,用他年輕而富有生命力的激情投入到地方和諧司法環境的建設中。

 

地方黨委政府稱他們:和諧發展的助推器

 

孟河法庭作為新北區唯一一個法庭,深入矛盾糾紛最前沿的同時積極參與到社會管理創新的工作中去。地方黨委政府盛贊他們是和諧發展的助推器!今年5月,孟河法庭與轄區內所有鄉鎮和部分重點企業簽訂了和諧共建協議,組織法官深入共建單位調研、了解司法需求。并與轄區內的基層司法所、派出所及其駐村警務所主動加強對接,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機銜接,協調聯動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孟河法庭充分利用各類調解機制解決了多起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今年上半年,更妥善處理了孟河鎮與多個村民的征地款糾紛,為國家挽回損失300多萬元。今年初,常泰高速公路施工現場發生了一起糾紛,家住工地附件的李某患有抑郁癥,發病時一人跑到工地阻止施工。家人發現后,至現場帶李某回家。但返程途中,李某突然奔向一輛正在運作的工程車,當場死亡。面對李某突如其來的自殺行為,家人和工地負責人各執己見,僵持不下。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展,鄉鎮司法所找到法庭法官,要求提前介入進行協調。考慮到事發突然,影響面廣,法庭立刻安排兩名資深法官趕赴現場進行調解,與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的工作人員一同,經過多番努力,終于使矛盾妥善化解。孟河法庭在日常工作中,以人民調解工作室和鄉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為依托,通過直接參與、間接指導等形式,積極參與社會化大調解,使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去年,孟河法庭化解在訴前的各類社會矛盾達475起,占全年受理訴訟案件的34.7%。今年,利用人民調解工作室化解糾紛140起,指導地方社會矛盾提出中心調處糾紛140余件。成立兩年來,法庭6個審判人員已審理了超3000件案件,人均結案數達364件!高負荷的運作沒有壓垮法庭的法官們,他們一如既往地為案件審理不遺余力,無一改判、無一發還重審,上訴率也僅僅只有1%。法庭庭長王?說,基層工作繁重而瑣碎,許多看似微不足道的矛盾,處理不當很可能一石激起千層浪,作為扎根基層工作的法官,講能力的同時也要講方式,我們在工作中逐漸找到了如何服務基層,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最優化方式。

 

轄區老百姓稱他們:民間糾紛的潤滑油

 

孟河地區處在城鄉結合處,依然保持了許多農村的生活習慣,婚姻、家庭、民間借貸、鄰里矛盾糾紛比較多。此類案件往往涉及倫理道德和當地風俗,一旦處理不當,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孟河法庭堅持“走出去了解案情,坐下來調解糾紛,站起來握手言和”的工作方法,用群眾易接受的方式進行調解。轄區內的老百姓贊譽他們是民間糾紛的潤滑油!家住小河鎮的顧姓叔侄倆因瑣事矛盾鬧了多年,侄子認為身為大隊書記的叔叔不清廉,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多次寫舉報信。有關部門也應其要求下來查訪,但均沒有實證。上月,叔侄二人在街上碰見,侄子又說了些挑釁的話,叔叔便和幾個同伴將侄子教訓了一頓。其侄子花去了一千多元的醫療費并至孟河法庭訴訟。法庭受理該案后,并沒有簡單地并為普通民間糾紛解決,而是考慮到原被告是親叔侄倆,一判了之后依然解決不了根本情況。于是,承辦法官多方打聽雙方矛盾根源,并多次將兩人請至法庭進行調解。經過法官細致耐心地調解,叔叔終于同意支付醫藥費。但沒想到,履行期限過后,侄子又來到法院,原來其叔回去后就變卦了,依然不愿意支付醫療費,稱要侄子對舉報行為公開賠禮道歉。為了徹底解決矛盾,法官趕赴叔侄倆所在村大隊,成立臨時巡回法庭,邀請相關人員進行旁聽,現場再次進行調解。雙方看到法官為了自家事這么盡心,主動各讓一步,叔叔當場交付了醫療費,侄子也誠心地賠禮道歉。兩人關系得到了很大緩和。該法庭本著司法為民、便捷高效的原則,先后在新華村、黃山村、白兔村等地設立了固定的巡回審理點,另外法庭還有針對性地選擇案件發生地、當事人所在鄉鎮等作為臨時巡回審理點,并邀請當地群眾進行旁聽。一方面始審判工作便于百姓理解,另一方面起到“以案說法”的作用,將法律知識與案例結合起來進行普法宣傳。去年以來,法庭在五個固定巡回審理點解決糾紛20余起,在臨時審理點巡回審理案件97次,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風霜雪夜送碳人

 

孟河法庭特殊的地理位置,也形成了自有的案件特點。特別是道路交通賠償糾紛,肇事司機往往是過路車輛,缺席審理后,給執行增添了很大的難度,而執行申請人又往往生活困難,亟需執行款維持生活。針對這些情況,為盡最大程度挽回當事人損失,法庭經過調研,創設了“立審執”一體化辦案模式,形成了相互配合、統籌安排、共同協作的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在立案時盡可能完善案件信息,并及時提醒當事人提供詳盡的需保全財產的情況。對當事人提出訴訟保全的案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一律在3日內作出保全裁定并實施,外省的一律在7個工作日內執行完畢;案件進入審理環節后,法庭法官堅持調解優先、當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靈活結合的工作理念,對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簡易案件力求當庭調解、當場履行,如不能當場履行的就通過追加擔保條款或限制條款來保證調解書生效后的實際履行。許多當事人紛紛送來錦旗,稱贊法官是風霜雪夜送碳人!今年以來,通過法官督促被告自覺履行的調解案件占了60%以上;針對執行難題,一是加強溝通協作,定期進行工作磋商,就重大、疑難及特殊案件每周召開同案協調會,將審理程序和執行程序的法官結合起來,統一征求意見,力求尋找到案件的最佳解決途徑并盡最大可能實施到位。另外,建好審理執行臺帳,實現資源共享。審判人員在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時,嚴格按照法定要求進行,并做好專用臺帳,方便執行;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發放執行款物或解除財產保全時,主動搜索當事人是否存在其他審理和執行案件,互通情況;如遇被申請人下落不明等情況,主動向立案人員通報,由立案人員做好登記,以便今后立案審查。法庭執行法官在審理一起執行案件中,通過立審執一體化機制發現該案被執行人金某雖然長期下落不明,但其名下有一輛被查封登記并經公安機關協助扣押近一年亦未找到的小汽車,針對這一執行線索,執行人員當即決定展開全面調查工作,尤其對被執行人所有親屬工作、居住場所進行排查。經過執行人員數日走訪調查,偶然獲得該查封車輛在被執行人兄弟處出現這一線索,經果斷決策并快速出擊于近日成功扣押了此輛查封車輛。扣押次日,承辦人與當地鎮司法所工作人員聯合及時召集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相關親屬到庭進行協商并做好促成和解工作,被執行人方親屬當場代為履行了執行款項,申請執行人手捧4萬余元執行款激動萬分,連聲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