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日上午945,蘇州市虎丘區交巡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二樓——虎丘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顧文娟法官正在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

 

去年84日,張超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因疏于觀察與正在清掃道路的環衛工人陳貴珍相撞,致其倒地受傷。張超負全責,但桑塔納登記車主是王俊。因賠償費用問題,雙方協商不成,陳貴珍將張超、王俊、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陳貴珍請求各被告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23714.56元。張超辯稱,其不是車主,且已支付部分費用,不應再承擔責任。王俊則辯稱,其盡管是肇事車輛的登記車主,但車早就賣給張超了,只是沒有過戶,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還未到場,顧法官先組織調解,但由于被告張超、王俊對于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分歧太大,調解無實質性進展。

 

11點左右,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趕到巡回法庭,在聽完顧法官的簡單介紹之后,當即表示,對責任認定無異議,并愿意將交強險與商業險一并處理。顧法官以此為突破口,繼續做原被告雙方的工作。1145左右,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賠償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170000元,其中83000元支付被告張超,余款87000元支付原告陳貴珍。

 

眼看著已經到了12點,在簽完字后,原告陳貴珍與被告張超、王俊同時邀請顧法官吃個便飯,顧法官對他們笑了笑“謝謝你們的好意,但案結事了、勝敗皆服是我們法官應該做的……”說完,顧法官和書記員便乘車趕回法院用餐了。

 

半天時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原告、被告雙方均滿意而歸。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但處理速度之快,遠遠超過其他民事案件,秘訣在于“四方共建”。早在2010年初,在法官調解、人民調解、交警行政調解“三調結合”的基礎上,虎丘法院邀請蘇州市保險協會加入,正式形成“四方共建”格局。保險協會承諾:虎丘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審理的案件,蘇州保險公司必須派員全程參與訴訟。原先保險公司不參與訴訟,調解難度相當大,而且賠付周期長,處理起來費時費力。有鑒于此,虎丘法院積極從便民、利民、惠民的角度出發,將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設立在交巡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當事人在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后,可以立即到巡回法庭立案、開庭。再加上保險公司的介入,可當場確定理賠數額,以“看得見的賠償”推動調解順利達成。由于原告可迅速拿到錢,被告也不用再去保險公司理賠,免去了當事人的訴累,案件處理周期大大縮短。“快”便成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最大特點。據統計,在保險公司介入后,交通事故案件平均處理天數縮短15%

 

除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虎丘法院還有兩個專業巡回法庭和一個社區巡回法庭,分別是在虎丘區人才大廈勞動爭議仲裁院內設立的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在楓橋街道東浜社區設立的家事審判巡回法庭,以及在通安鎮華通花園設立的華通社區巡回法庭。

 

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突出的是“專”——專業化的審判法官以及專業化的訴訟流程。虎丘法院定期派擅長審理勞動糾紛的法官駐巡回法庭辦公,接受當事人咨詢、進行訴前調解、開庭審理,實現一站式服務。通過與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安分局、司法局、工會、信訪局六方協作建立“六方聯動”機制,引導當事人合理預期,平息紛爭,及時、高效地處理勞動糾紛,降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維權成本。同時也使法院和勞動爭議仲裁院在實務銜接、實體處理、法理法條認識上進行深層次對接,統一裁審尺度,提高裁審的質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維護法律的權威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巡回審判延伸服務使得勞動爭議案件收案數大幅度降低,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58.44%,實現了預防勞資糾紛的積極效果。

 

家事審判巡回法庭體現的是“和”——和諧的法庭布置以及和諧的庭審環境。沙發、窗簾、隔斷布置,沒有冷峻的標語,沒有法槌,整個法庭就像溫馨的家一樣,這是家事審判巡回法庭給人的第一印象。每個家庭都是復雜的社會細胞,家事案件審判占到普通民事案件的20%,能否處理好“家務事”關系到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家事糾紛中,夫妻、親子及其他家庭成員從親密無間到對簿公堂,必然經歷了相當痛苦的內心煎熬。如果處理不好,“冷冰冰”的審判很有可能會激化矛盾甚至轉為刑事案件。在家事審判巡回法庭中,虎丘法院積極引入婦聯、公安、醫療衛生及相關社團組織、基層單位等其他社會力量,充分發揮各自資源優勢,案件調解中沒有了證據對抗、心理對抗、訴訟對抗,只有溫情的勸解、貼心的暖化,更容易化解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不會遺留問題,“家務事”從此不再“難斷”。

 

華通社區巡回法庭作為虎丘法院的一個綜合巡回法庭,堅持每周安排選擇典型案件開庭,實現送達到社區、庭審到社區、調解到社區、宣判到社區、執行到社區、宣傳到社區、回訪到社區。同時經常邀請社區居民、人大代表旁聽,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針對居民司法需求,定期舉辦專題法律知識講座,制作法制宣傳展板、維權手冊,向社區居民免費發放,通過通俗易懂的案例宣講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今年以來,在該巡回法庭開庭審理案件65起,旁聽群眾達1000余人次,開展法制講座3次,發放維權手冊1100份,以多種形式豐富社區居民的法律常識,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