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開發的進一步深化,人民越來越富裕,而隨著物質財富的積累,人們的財產維權意識也就不斷增強。在婚姻領域就表現為夫妻之間也要明算賬,特別是婚姻法解釋三的實施,使得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問題變的更加撲朔迷離。本文試從夫妻之間出具借條該如何認定借款效力及歸還數額方面做一探討。

 

一、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之后雙方結婚了,這時此借條該如何認定效力。

 

1、如果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借款,婚后雙方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和使用,那么雙方的借款關系實際就構成了普通的民間借貸關系。另一方就可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離婚后向對方索要借款,此時應該依法得到支持。婚后即使雙方沒有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和使用,只要另一方有證據證明該借款全部用于借款人的個人生活,那么也應該認定該借款屬于普通民間借貸,因為出借人并沒有使用到該借款。

 

2、如果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借款,婚后借款人用該款項買房買車,但是車輛或者房屋登記在借款人一個人的名下的時候,此時按照婚姻法解釋三,車輛或者房屋屬于購買方。與此同時,該借貸關系也不會因為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改變。此時出借人起訴要求借款人還錢,也是應該歸還的。如果借款人把該款項購買車輛或房屋,然后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的時候,該車輛或房屋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認定為夫妻兩個人每人投資了一半。如果出借人起訴借款人,則只應該主張歸還一半的借款。

 

3、如果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借款,然后把所借款項用于婚后雙方的共同生活,此時該借款已經演變成了雙方的夫妻共同債務,由于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雙方各半承擔,所以借款人只應該承擔一半的還款責任,也就是歸還出借人一半的借款。

 

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借款,此時效力該如何認定

 

由于雙方現在已經通過結婚登記變成了夫妻,此時的借款已經不能簡單的認定為普通 民間借貸,也不能簡單的把借款視為夫妻債務。

 

1、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實行AA制。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如果款項用于個人生活或者經營,那么可以視為普通民間借貸,借款人應該歸還全部借款。

 

2、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部分實行AA制,部分實行共同財產制。

 

⑴、如果出借的款項是出借方個人所有的,下面就要看款項用到了什么方面,假如該款項用到了借款人的個人生活或者經營,此時就是普通民間借貸,那么借款方就應該全額歸還借款方款項。假如該款項用到了雙方的夫妻共同生活,借貸關系也是成立的,但借款人就只應該歸還一半的款項。因為另一方也從款項中受益,按照婚姻法的原則,雙方對家庭生活應該各自承擔一半責任,另一方應該出資的份額從借款中抵銷掉了。

 

⑵、如果出借的款項是夫妻共同財產,此時借貸關系也是成立的,因為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并拿錢的行為可以視為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了約定和處分,出于對雙方真實意思的尊重及民事權利的保護,應該認定為成立民間借貸關系。但是至于還多少,筆者認為,也是分兩種情況,假如款項用于借款人個人生活或其他使用,那么借款方應該歸還全部款項。假如款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購買夫妻共同財產,則借款方只應該歸還一半,因為另一方也從款項中受益,按照婚姻法的原則,雙方對家庭生活應該各自承擔一半責任,另一方應該出資的份額從借款中抵銷掉了。

 

3、如果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實行共同財產制。情況就同2的后半部分陳述。

 

4、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財產的分配方式,也就默認為雙方約定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情況同3

 

三、雙方離婚后,一方向另一方出具借條借款,其效力的認定問題。

 

1、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是僅僅用于個人的生活或經營,那么毫無疑問,應該認定為普通的自然人借貸。借款人應該全額歸還借款。

 

2、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是用于歸還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就要認真分析應該歸還的數額。

 

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而向他人借貸所負的債務。但是現實生活中的財務關系比較復雜,除了明示的以夫妻名義借款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以外,還有兩種情況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一種,夫妻之間約定婚后財產實行AA制并貫徹執行,夫或者妻單獨向他人借款,債權人如果不知道該約定,就可以將此借款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為內部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的債權人。第二種,夫妻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制或者約定共同財產制的情況下,夫或者妻單獨向他人借款,除另外一方舉證證明該借款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以外,該債務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⑴、如果雙方離婚時對夫妻債務約定為歸出借方所承擔,那么借款人只需要歸還借款的數額減去共同債務的數額剩下的部分。

 

⑵、如果雙方離婚時約定夫妻債務歸借款方承擔,那么借款人必須歸還全部借款款項。

 

⑶、如果雙方離婚時沒有約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那么借款人只需要歸還一半的借款數額,因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就視為共同承擔債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的夫妻債務,出借方本應償還的一半債務理應從借款中扣除。借款方只需歸還一半的借款。

 

⑷、如果雙方約定了夫妻共同債務各自承擔的比例,那么借款人需要歸還的借款就是借款總額減去出借方應該承擔的份額所得的款項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