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資料表明中國現在的老年人口已過億,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老年人口的不斷增長,老年人的贍養內容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一些老年人在物質生活得到保障的情況下,開始注重追求精神生活需要。有的老年人甚至訴之于法律,導致目前出現了不少精神贍養的訴訟案件。

 

所謂精神贍養,一般是指在家庭生活中,贍養人理解、尊重、關心、體貼被贍養人在精神上給予其慰藉,滿足其精神生活的需要,使其愉悅、開心,享受家庭特有的天倫之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中就有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當今社會不斷出現精神贍養案件,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經濟的快速發展,使老年人的物質性需求減弱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溫飽已不再是困擾廣大人民群眾的主要問題。隨著城鎮社保、新農村社保等社會保障體系不斷的完善,大部分的老年人經濟上已不需要靠子女來給予支持。隨著年歲的增長,老人的孤獨感、凄涼感也隨之增強,總想著能讓子女常回家看看,陪他們聊聊家常,溝通一下感情。但由于現代生活節奏的加快,競爭激烈,使子女忙于上班工作,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家庭,已經很難顧及到老人,導致老人在心理上感到受到了冷落,整日覺得子女不孝。

 

二、傳統觀念和習慣的改變,導致獨居老人不斷增多

 

中國千百年來的傳統觀念和習慣都是全部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生活,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佳話不絕于耳,大家艷羨的目光總能讓老人的自豪感由然而生。但隨著年輕人觀念的不斷改變,父母與子女之間思想出現差距,再加上由于年齡形成的代溝問題也是確實存在的客觀現象,年輕人幾乎都選擇與父母分開生活,再加上現在大多是獨生子女,每個小家庭所面對都是四個老人,有些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仍健在的,所要負擔的老人更多,年輕人很難照顧得面面俱到,老人的抱怨也就在所難免。

 

三、社會的宣傳力度不足,尊老敬老的觀念淡化

 

在經濟不發達時期,政府和社會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經濟建設上,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缺少必要的宣傳教育,導致尊老敬老的觀念有些淡化。一直以來,社會大眾所認同的“老有所養”,就是指物質贍養,這也是經濟不發達時期人們所期盼的能吃飽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子女也認為能讓老人不為吃穿操心,這就是最大的孝心。但現在經濟已經發展到了一定的水平,相當一部分老人已不再為吃穿犯愁,苦的是精神無所寄托。現在在外務工人員增多,人口流動性大,常年在外的年輕人比較多,由于平時與父母缺少必要的溝通交流,感情也有些生疏,再加上有些老人對子女的苛求,導致子女對父母是能不見就不見,少見少矛盾。反正父母也不缺吃,也不缺穿,沒什么可照顧的。自己的家庭事業已經忙得焦頭爛額,父母覺得無聊自己去找點樂子不就行了,還來找子女麻煩,真是不體諒子女,簡直就是負擔和累贅。在年輕人的頭腦中尊老敬老的意識有所下滑。

 

要改善現況,要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斷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現在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相對其他群體較為匱乏,特別是農村地區更是匱乏。所以幫助老年人營造良好的精神氛圍和環境,能讓老人倍感溫馨。比如說多開辦一些老年人活動室,讓老年人在里面看看報刊雜志,下下棋,打打牌,談談心;多舉辦一些老年人參加的活動、講座,讓他們多了解一些外面的世界,這樣視野拓寬了,人也會變得充實了。

 

二、強化宣傳教育,形成尊老敬老的意識和社會風氣

 

鴉有反哺之義,羊知跪乳之恩,孝敬老人也一直是我們社會幾千年的傳統美德,但現在由于市場經濟對我們傳統價值觀的沖擊,造成了社會上的一些贍養糾紛,所以弘揚我們優秀的傳統文化,用一種尊老、敬老的思想強大輿論引導人們尊老、敬老,讓全社會重視起精神贍養,引起全社會的共識。誰都有老的時候,我們應該保持一份寬容、感恩的心去關心老人,給我們的子孫后代樹立起榜樣。孝是一種傳統美德,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的標尺,我們要讓我們的長輩在辛苦大半生后,安享晚年。

 

三、加強調解,使精神贍養落到實處

 

在一些精神贍養糾紛案件中,法院一方面支持了精神贍養的請求,另一方面卻也遭受著難以執行的尷尬,你無法強制被執行人去探望、照料,陪老人聊家常吧。即使這樣去強制執行,其執行效果也可想而知。所以在審判實踐中,許多老人是贏了官司,卻輸了情感,反而可能使雙方矛盾更為激化。所以說要充分發揮政府、民政、村委會等各部門的作用,在訴前多做調解工作,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對無法在訴前解決的糾紛,到了法院也要加大調解力度,從道德義務與法律責任結合的角度,多做被告人的說服教育工作,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這樣訴訟的最終目的才能真正實現。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精神贍養已越來越受到重視,我們要切實保障老人們老有所養,老有所樂,促進全社會道德水準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