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獲悉,隨著近年來CPI不斷高企,到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案件出現增多趨勢。截至目前,該院今年已有5起類似案件。

  1993年,女兒小雪先天性腦癱導致郭女士婚姻破裂。離婚時約定小雪的父親每月給予80元撫養費,但這很快就不夠孩子的治療費和生活費了。此后,經兩次訴訟,小雪的撫養費增加至每月550元。今年,小雪22歲了,體重達120斤,自己身體也不好的郭女士無力照料小雪,再次起訴請求前夫增加撫養費。經承辦法官馬英峰調解,最終郭女士的前夫同意每月撫養費增至900元。

  “隨著物價水平的上漲,離婚時確定的撫育費數額已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此這類官司并不少見。”該院民一庭法官李家先說。

  據北塘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韓玉玲介紹,因為撫養成本的上漲而要求前夫(前妻)增加撫養費,一般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撫養費到底該上漲多少并沒有固定標準,只能由案件具體情況而定。為了確保撫養費能順利執結到位,在接手此類案件時,法官都會主打“親情牌”,花大力氣建議雙方以孩子為重,盡量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