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到叫號機處拿號。” “請對我們的服務進行評價。”聽到這些溫馨的話語,再看看一排排“門診式”柜臺,你肯定以為這是到了銀行、醫院了。這是筆者在“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示范單位”清河法院的所見所聞。

                       

“我們考慮得多點 當事人就更方便了”

 

“今天算是沒有白來一趟,這下回去可以睡個安穩覺了。”來自白鷺湖街道的陳老漢聽完導訴法官的一番解釋后,連忙對身后等候咨詢的中年婦女說道。

 

原來陳老漢今年已七十九歲,膝下育有二子一女三個兒女,二個兒子一直不愿意贍養他,近五年來一直隨小女兒生活。眼看年歲已高,他決定把自己僅有的一處房產留給小女兒,并于近日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二個兒子聽說父親沒有把房子留給他們,便連日上門生事。鬧的陳老漢與小女兒無法安寧。陳老漢不知道自己這樣做能否得到法律支持,二個兒子不養他到底怎么辦,于是一大早就來到法院咨詢?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每個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你把屬于自己的財產贈予給你小女兒,從法律上講這是可以的,這也是你行使自己權利的表現。你的二個兒子沒有權利要求你把房子留給他們,上門吵鬧更是他們的不對。”“如果你的二個兒子再進行無理糾纏的話,你可以報警,也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要求他們盡贍養義務。”聽了導訴法官芮莉的一番解釋,陳老漢多日懸著的心終于落了地。

 

20095月,清河法院成立“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該中心集“訴訟服務、糾紛分流、矛盾化解”三大類27項職能于一體。設置了立案、導訴、收退費、訴前調解、糾紛分流、法律咨詢、材料收轉、約見法官、司法救助、答疑釋明、司法鑒定、信訪接待、復印傳真等多個節點,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化解糾紛更加快速便捷。

 

這是什么?一位群眾看到一臺形似彩票搖號機設備問道。“這是用于選擇鑒定機構的搖號機,如果雙方當事人就選擇鑒定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就要用到這臺設備進行搖號,最終確定鑒定機構,這體現的是一種公平、公正原則。”立案庭林曉軍庭長說。

 

中心還設置了寬敞舒適的休息大廳,配備了打印機、飲水機、小藥箱、針線包、雨傘,還有100400度的老花鏡。該院副院長王惠芹介紹:“老百姓來打官司心情比較急躁,情緒比較激動,我們營造出這種環境是為了緩解當事人的心理壓力,緩和對抗情緒,理智、文明接受調處。‘司法有限、服務無限’是訴訟服務中心最基本的工作準則,各項工作必須做到便民利民、優質高效。”

 

“不僅是設立一個機構 而是確立服務體系”

 

 訴訟服務中心不僅僅是立案接待,還負責糾紛分流、案件速裁。民商事糾紛到了訴訟服務中心,只要有庭前調解的可能性,便直接引入訴前調解程序,由駐中心的人民調解進行訴前調解。

 

“行,如果物業公司幫我解決了房屋漏雨問題,物業管理費我保證一分錢也不少交。”循聲走進 “陳錦蘭調解工作室”,調解室里坐著四五個人,調解員陳錦蘭正在起草一份調解協議,并征求雙方是否需要法院出具一份調解確認書,看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調解工作已經接近尾聲。

  

林曉軍介紹,陳錦蘭同志系清河區檔案局退休干部,自2008年清河區成立訴前人民調解委會員以來便一直受聘于專業調解工作,具有豐富的調解經驗,幾年來共訴前調解案件663件,調解成功率達72.6%,現在法院及開發區法庭以人民調解員命名的調解室還有“姜秀華調解工作室”、“安志貴調解工作室”等。自中心成立以來,該院通過訴前調解程序化解糾紛4746起,有效地緩解了審判壓力。

 

節約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這些都是訴訟服務中心的功能。對于不能訴前調解的案件,訴訟服務中心還會根據具體情況提供速裁服務,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由速裁法官立即開庭審理,當庭作出判決,極大地提高了審判效率,中心成立以來,已速裁處理案件450件。

 

為了更好地延伸訴訟服務功能,該中心在轄區42個社區建成42個訴訟服務站,由42名法官任社區“指導法官”。

 

林曉軍介紹,駐社區法官是法院開展網格化訴訟服務工作的一項創新舉措,在每個社區公布該聯系法官的電話,當社區老百姓遇到糾紛需要解決時,可直接通過電話聯系到該法官解決問題。駐社區法官每周都要提供“家庭醫生式”訴訟服務,經常將一些鄰里糾紛、贍養糾紛的案件庭審設到小區里,并邀請來一些老百姓過來旁聽。很多群眾最初由旁聽者變成解決糾紛的參予者,與法官互動把糾紛化解了。

 

中心成立以來,該院駐社區法官共巡回開庭2100次,化解各類矛盾2526起,接受教育群眾達8260人次,共為群眾提供各類服務超過1.5萬人次,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