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高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在“民告官”案件中出庭應訴的有關情況。

  據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江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數量逐年增多,比如自2011年以來,省住建廳、人社廳、國土資源廳、司法廳、環保廳、發改委、地稅局等廳局負責人相繼在涉及本單位的行政案件中出庭應訴;去年12月16日,省住建廳宋如亞副廳長出庭應訴(揚子晚報曾經報道)。

  到去年,江蘇“民告官”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738件,出庭應訴率91.12%;全省62個縣(市、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南通、徐州、揚州、鹽城、蘇州、宿遷、泰州、鎮江、無錫、連云港等10個市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超90%。

  接下來,省高院將協調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法制辦,對出庭應訴率低于90%的縣(市、區)和出庭應訴率低于85%的地級市進行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