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們要當心了,以后不支付農民工1萬元工資就要判刑了!”昨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并施行《關于我省執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江蘇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較大的具體執行標準,并提出欠薪者越早還錢越輕判,情節惡劣將要重判。

  惡意欠薪一萬元就將獲罪

  每年春節前,農民工兄弟討要工資似乎成了在城市里的“必修課”。艱辛的“討薪之路”,讓忙活了一年的農民工兄弟遭遇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近年來,我們受理的這方面案件數量也呈上升趨勢。”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說,從《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到2013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審案件47件,生效判決人數48人。“其中2012年審結5件,生效判決人數5人,2013年審結42件,生效判決人數43人。”

  周繼業告訴記者,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要求欠薪者需是“惡意”且欠薪“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去年,省高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人社廳將惡意欠薪入罪標準確定為: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勞動者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六萬元以上的。如果達到入罪標準,量刑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服裝、建筑領域成欠薪“重災區”

  記者了解到,欠薪案件主要發生在服裝加工、建筑工程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周繼業分析說,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平時支付生活費,年底或工程結束集中支付工資的慣例,而當前較為普遍的墊資施工現象,極易導致工程款拖欠并引發欠薪問題。而服裝領域則因其易受宏觀經濟形勢等因素影響的特點,較易因成本上升、經營不善、融資困難等原因使經營者難以為繼甚至資金鏈斷裂,從而引發欠薪問題。

  “從已審結的案件來看,欠薪涉案金額都不小,被害人數眾多,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周繼業透露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少則幾萬元,多則三百余萬元,2012年至2013年審結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涉及被害人3000余名,部分案件涉及被害人百余名甚至數百名。“如連云港市新浦法院審理的楊興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楊興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金額達244萬余元,被害人數達220人,100多名被害人集中到政府上訪。”

  欠薪者早還錢能輕判

  根據《意見》,對于惡意欠薪者而言,越早還錢獲得的處罰會越輕。周繼業說,比如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造成嚴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全省法院審結生效的判決中,有21人因積極籌措清退所欠勞動報酬,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直至免除刑事處罰。”

  然而欠薪者如果欠薪情節惡劣,法院將從嚴懲治。惡劣情節包括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隱匿或轉移、非法處分財產、逃跑或藏匿的欠薪行為人。“江蘇有47名'老賴'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讓法律效果不打折扣,必須通過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進行有效銜接。”周繼業說,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充分發揮各自工作職能的基礎上,加強工作磋商與協調,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查處及構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達成共識,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將加大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