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案件審理中反映出的醫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向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送司法建議書,引起全市醫保管理系統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各有關單位紛紛查漏補缺,堵塞漏洞,有力推動了醫療機構及監管部門對利用醫保卡騙取醫保基金違法犯罪問題的全面整治,促進了醫保基金管理的安全。

  2013年11月,徐州中院審理了一起重大貪污醫保基金刑事案件。被告人卜某與李某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利用分別擔任醫院醫保科醫保專員、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財務審計科出納的職務便利,在撥付、接收醫保基金的過程中,通過開具虛假票據的手段,多次截留、套取、侵吞徐州市醫保中心撥付給該醫院的部分醫保基金合計人民幣6871651.91元。卜某還在管理、審核傷殘軍人醫保費用的過程中,伙同該醫院陳某,利用保管的四名傷殘軍人醫保卡輪流辦理虛假住院,先后14次從該醫院非法套取藥品合計價值人民幣247899元。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六年。

  一審判決生效后,徐州中院針對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在醫保基金撥付、醫療費用報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建立醫保基金定期對賬機制,旨在解決醫保中心與定點單位之間財務信息不對稱問題,防止醫保中心撥付給定點醫院的醫保基金被非法截留、套取。

  二是建立特殊群體信息檔案制度,旨在通過電話回訪或當面約訪的形式,實時掌握傷殘軍人等特殊群體的醫療動態,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其醫保卡套取醫療用品謀取利益。三是加強醫保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旨在提高全市醫保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品格,切實守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救命錢”。

  司法建議發出后,受到了相關醫療機構及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針對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對全市醫保管理系統進行大排查,并在第一時間積極向徐州中院反饋了具體的整改措施:建立醫保中心與定點單位季度對賬制度,逐步實行三級授權網銀支付。加強醫保審核,完善經辦流程,推行醫療零星報銷打卡。建立特殊群體信息檔案,有針對性地開展醫保稽核工作,對270名用費異常人員進行約談,年節約醫保基金2500余萬元。分步開展“門慢”、“門特”年審和退出機制,對725名尿毒癥、178名器官移植患者進行年審,對未及時參加年審的114名參保人員暫停刷卡結算功能。加大懲處力度,對涉案的藥店暫停協議6個月,與6家定點單位解除協議。加強醫保隊伍建設,對中心6個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實行輪換,7個主要科室的負責人進行了輪崗,并將此案作為典型教材對全市醫保隊伍進行了職業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