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最后一個巡回法庭在贛榆縣宋莊鎮掛牌,標志著連云港市所有鄉鎮實現了巡回法庭全覆蓋。這是連云港中院圍繞沿海開發,司法服務地方經濟轉型的又一項積極探索。66日,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公丕祥批示:“連云港中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在未設立人民法庭的鄉鎮設立巡回法庭的司法文件,措施具體,要求明確,對于堅持能動司法,扎實推進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切實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具有重要的意義。請省法院法庭指導辦注意總結推廣。”

 

“作為一項國家戰略,沿海開發在實施過程中絕非一路坦途,如何化解因利益碰撞而產生的矛盾?司法服務大有可為。”榮膺“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的連云港中院院長、法學博士薛劍祥認為,利用司法公正這個“支點”,可以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將各方訴求調整到一個“準星”上,形成戰略決策“一盤棋”,推動沿海開發的快速發展。

 

最新統計顯示,沿海開發實施三年來,連云港全市法院已調處涉及沿海開發的各類糾紛11000余件,提出司法建議195條,避免各類經濟損失累計10.7億多元。服務沿海開發作為連云港法院的“品牌”,先后得到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領導肯定。

 

建制度,設平臺

 

讓訴求第一時間釋放

 

“迎接這火熱的‘蔚藍時代’,法院系統決不能袖手旁觀,亟需改變以往就案辦案和坐堂問案的方式。”薛劍祥認為,深入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等沿海開發一線進行調研,掌握沿海開發主體的司法需求,這是司法為大局服務的最佳切入點。

 

20096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以連云港為龍頭的江蘇沿海開發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隨后,連云港中院即展開調研,通過走訪港口集團等龍頭企業、聯系重點項目,與行政執法機關、企業負責人座談,獲得了需要司法服務的第一手材料。

 

20106月,全市法院服務沿海開發司法對策20條正式出臺,服務沿海開發的能動司法經驗上升到了制度層面。

 

為正確把握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審判工作的新要求,連云港中院分別就服務“三保”、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服務沿海開發、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等出臺一系列措施,2010年以來有8個文件被上級領導批示或省法院轉發。針對宏觀經濟形勢下涉訴信訪、民間借貸糾紛等進行專題調研,調研報告多次得到省法院、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這些文件正成為連云港兩級法院服務沿海開發最有導向性的規范文件。”薛劍祥說,“20條”實施以來,法官的審判觀念和辦案價值取向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與過去強調當庭宣判、快審快結不同,現在我們更強調法官要有大局意識,注重調解、優先適用調解,做到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走出大院,深入基層,走向生產車間、田間地頭,成為連云港兩級法院法官的自覺行動。在“愛民實踐大走訪”“百名法官進企業”等系列活動中,法官們為300余家企業發放企業聯系卡,進行法律培訓。穩妥推進司法強制搬遷工作,深入調研分析,妥善化解徐圩新區、連云新城等建設一線糾紛,保障全市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建設順利推進。積極開展服務沿海開發專項活動,召開“司法對策推介會”,設立58個“法律服務站(點)”,與上海海事法院建立司法協作機制,受到沿海開發企業、重大項目建設單位好評。如今,連云港各基層法院均在鄉鎮、社區設立了矛盾化解工作室,在30多個國家和省市重大建設項目工地設立了法律服務站和巡回辦案點,并依靠預約立案、電話立案、巡回立案以及“工地法庭”“移動法庭”等渠道,做到了“項目建設推進到哪里,司法服務就跟蹤到哪里”。

 

620日,連云港市委副書記、市長楊省世在市中院報送的《關于為“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上作出重要批示:“市中級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立足執法辦案,延伸審判職能,制定服務和保障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的司法文件,提出15條針對性措施,體現了司法工作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良好意識。希望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法院系統的協調配合,深入推進工作創新,為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基本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

 

重引導,巧服務

 

緩解“轉型之痛”

沿海開發戰略實施后,連云港在產業發展層次上堅持高起點,對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企業實行淘汰,重新布局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等新興產業項目。“不能讓糾紛拖住轉型升級的后腿!”連云港中院法官們認識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跨越發展速度,司法要全面拓展保護空間,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

 

20108月,連云港臨港產業區某化工廠被列入強制淘汰清單后,因職工安置、財產歸屬等問題,103名職工到有關部門上訪。法院聞訊后,派出資深法官“坐診”疑難案件,對爭議的法律問題、矛盾焦點進行了深入而又細致的分析,提出了解決方案。經過主持四方當事人多次調解,最終協議解決了這起糾紛,不僅有效保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而且確保了新建項目按時開工建設。

 

針對涉及轉型升級或淘汰企業的案件,全市法院建立了立案、審理、執行三個環節的快速通道,主動做好各方利益關系的平衡協調工作,避免因淘汰落后產能而引發群體性糾紛。法院還及時派出法官深入企業調查了解情況,訴前調解矛盾糾紛,避免轉崗職工利益受損。對影響項目開發和涉及穩定的案件,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建議。

 

能動“司法之手”加快了“騰籠換鳳”的步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新型裝備制造等七大產業集群在連云港相繼崛起。20115月,省法院專門發文要求全省法院學習借鑒連云港司法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做法。

 

細調研,強保護

 

為創新撐起“藍天”

 

知識產權保護是創新型經濟發展的生命線,新興產業的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密切相關,法院必須為重點創新產業提供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連云港法院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

 

通過走訪300家重點企業,法院陸續完成對“醫藥等高科技企業知產保護”“東海水晶市場知產保護”等多項調研,形成20余份調研報告,出臺了知識產權審判保障服務創新型經濟發展的24條舉措,為創新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得到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認可。中復神鷹碳纖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國良感慨地說:“企業在創新發展過程中,面對許多經營風險,司法服務讓企業少走了彎路。”

 

在連云港,創新創業有司法服務作“后盾”。在辦理侵犯“太陽雨”注冊商標專用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中,連云港中院首次通過司法判決形式取締侵權企業名稱,有力震懾了侵權者;在審理相關白酒經營者侵犯“湯溝”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時,中院提出了地名商標保護的新思路,依法判決被告侵權并承擔相關民事責任……

 

去年8月起,連云港市中級法院正式取得專利案件管轄權。此前,大量的專利糾紛,因管轄上的規定造成在連云港本地不能啟動訴訟程序,造成專利糾紛無法及時化解;針對知識產權案件“技術事實認定難”問題,連云港市中院從電子信息、機械、化工、生物醫藥、工藝美術等領域,遴選出16名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知識產權審判技術專家,確保知識產權審判的權威……在此基礎上,今年4月,該院又被最高法院確定為“醫藥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截至目前已審結知識產權案件199件。司法服務和創新型經濟的良性互動,連云港有了更大的底氣,在沿海開發大潮中快速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