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案件執行的全過程,法院已經盡力了,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接受。”3月19日,家住江蘇省鎮江市鎮江新區大港街道的李先生說。

  李先生因被告不履行生效判決,自己的7萬多元無法追回,2月9日向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您的案件已經于2014年2月10日立案,承辦法官萬保華,聯系電話……”次日一早,李先生的手機便收到了法院的短信通知。隨后,李先生又陸續收到了法院10多條信息,內容涉及被執行人房產、銀行賬戶的查詢結果,以及對被執行人行政拘留等。

  這只是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通過執行信息公開平臺推行陽光執行的一個小案例。“最大限度地公開執行信息,既是讓公眾和當事人充分了解法院執行工作,增進理解,也是將執行工作曬在陽光下,倒逼執行法官提高執行能力,促進法官公正廉潔司法。”談到打造執行信息公開平臺的意圖時,院長高國華如是說。

  去年10月,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開通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實時發布信息,讓當事人和公眾及時了解法院采取的執行措施和案件進度。據分管立案庭的副院長李平波介紹,“此前,執行信息通常不及時告知當事人,每每當事人向執行法官詢問案件進展時,法官常常回答'正在辦'。這樣,法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結果不很理想,當事人又根本不清楚法官為他的案件都忙乎了啥,往往產生不滿,甚至無端猜測法官辦案不公,進而投訴。”執行信息公開后,當事人可隨時知曉案件執行情況,增進了當事人與法院之間的理解。

  在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當事人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悉案件情況:一是當事人或代理人通過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的電腦查詢;二是通過手機短信知悉,每有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措施和進展,執行法官會向當事人及時發出短信告知。

  此外,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的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還設置了公眾公開系統,發布執行程序流程圖、執行聽證公告、重大執行活動以及風險告知、財產申報令等涉及執行的規定,并公開曝光“老賴”,發布其姓名、照片、職業、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

  為加強監督,法院還出臺了違反執行信息公開的分色管理辦法,被有效投訴1―2次,給予藍色警示,進行提醒教育;被投訴3―4次,給予黃色警示,進行誡勉談話;被投訴4次以上,給予紅色警示,待崗處理,甚至紀律處分。

  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運行以來,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969件,執結887件。實際執結率達91.54%,同比增長9.81個百分點。沒有出現干警因信息發布不及時而被處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