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8日,省法院召開全省法院統一使用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新聞發布會,省法院新聞發言人王明新向各新聞媒體通報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機構的意見》相關情況。省法院技術處蘇華處長和從事司法鑒定工作的徐洪新法官參加新聞發布會。

 

 

  近日,省法院出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由省法院建立全省法院統一使用的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并于201449日開始接受各類鑒定機構報名。在電子信息平臺建立后,全省各級法院在訴訟活動中對專門性問題進行司法鑒定的,應當從電子信息平臺中產生鑒定機構。這是全省法院落實司法公開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在全國法院系統司法鑒定領域也屬初次探索。下面,我把《意見》的主要內容向大家作一個介紹。

  一、出臺《意見》的背景

  隨著全省法院各類案件的增加,委托鑒定案件數量也逐年增多。2013年全省法院委托鑒定案件數為45743件,涉及鑒定類別多樣,達到42個,其中委托法醫臨床類鑒定案件最多,為31504件,占68.87%。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工作是審判的一個重要環節,鑒定意見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判,直接影響到案件當事人的利益,社會各界對人民法院如何確定和選擇鑒定機構非常關注。

  過去的主要做法是,由各市中級法院編制分類隨機備選機構名錄或委托鑒定機構信息庫,統稱為編制委托鑒定機構名冊。名冊的編制,解決了規范委托鑒定行為,防止案件承辦人員隨意確定鑒定機構和隨機選擇機構范圍等問題,方便了當事人和人民法院選擇確定鑒定機構。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一是部分鑒定機構被排除在備選名錄之外。鑒定機構較少的地區大多數機構能列入隨機備選機構名錄,機構較多的地區由于法院對鑒定機構資質等級、執業人員、注冊資金等有一定門檻,一些機構因不符合要求不能被列入隨機備選機構名錄。二是法院對鑒定機構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缺乏明確依據。各地法院對違規鑒定機構做出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決定的依據不一,尺度不同,對鑒定機構類似的違規情形,不同的法院常做出不同的處理,影響了法院的公正性。三是公開程度不夠。由于缺乏統一的發布平臺,各地法院隨機備選機構名錄常通過不同的媒體對外發布,零散而不完整,不便于當事人查詢,還有極少數法院工作人員存在直接指定、變相指定鑒定機構等違規行為。

  為防止法院工作人員在確定和選擇鑒定機構環節的暗箱操作和違規違法行為,提高全省法院確定和選擇鑒定機構的規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落實公正司法、為民司法和廉潔司法舉措,省法院在總結經驗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意見》。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1、建立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以后,全省法院不再編制委托鑒定機構名冊,改變為統一使用全省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凡列入《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的司法鑒定機構,或符合相關行業資質等級標準的其他鑒定機構,都可以自愿列入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人民法院不再附加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以外的附加條件。避免了既往少數鑒定機構因行業資質等級低、執業人員少、注冊資金不足等原因而未被列入委托鑒定機構信息庫的做法,公平對待每一個鑒定機構,使機構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法院委托,開展司法鑒定業務。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建立后,在互聯網統一公布,并實行動態管理,將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隨時列入。

  2、要求鑒定機構對規范執業做出承諾。為規范鑒定機構的鑒定行為,保證鑒定結果的公正、客觀,鑒定機構進入電子信息平臺時應就規范廉潔執業、期限內結案、按規定出庭、合規收費及司法援助等做出承諾,并對違反承諾的情形,設立了法院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的失信機構退出制度。約束鑒定機構和鑒定人規范廉潔執業,保證鑒定質量,督促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履行義務,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此,需要說明的是,法院在使用層面對失信機構的暫停委托或不委托,是對法院委托行為的規制,不是對鑒定機構的行政懲戒。

  3、隨機選擇確定鑒定機構。全省各級法院選擇確定鑒定機構時,雙方當事人可以在電子信息平臺內,對鑒定機構或隨機選擇的范圍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法院應當準許,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協商不一致的,在電子信息平臺內當地相應類別的全部機構中隨機確定,防止法院工作人員直接指定、變相指定鑒定機構等腐敗行為的發生。

  三、《意見》的改革思路

  1、以司法公開為目標。一是由省法院通過江蘇法院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網站統一發布建立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公告,明確各類機構的集中報名網址、時間、聯系方式、舉報電話以及提交《規范廉潔執業承諾書》的地點等事項,整個集中報名工作的每一環節都公開進行。二是電子信息平臺建立后,將進入電子信息平臺的鑒定機構在江蘇法院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公開,接受行業主管部門、鑒定機構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人民法院有無將符合規定的鑒定機構排除在外,有無將不符合的鑒定機構列入電子信息平臺。省法院官方微博上作鏈接,方便查詢。三是在使用電子信息平臺時公開隨機確定鑒定機構,雙方當事人明明白白知道是人民法院是怎么隨機確定鑒定機構的,杜絕法院工作人員暗箱操作。

  2、以便民訴訟為舉措。一是為方便全省3000家以上鑒定機構集中報名,省法院開發了專門軟件,通過軟件,鑒定機構經網上注冊,填寫機構信息采集表,上傳材料后,經法院核對材料屬實后即自動列入電子信息平臺,報名工作簡便、易操作,不需要鑒定機構到法院辦理手續。二是在建立電子信息平臺時設定包括鑒定類別、所在地區、資質等級等多項供當事人選擇的復合篩選條件,操作簡單,便于檢索和使用,可以滿足當事人按照需求查詢鑒定機構信息,很容易讓當事人查詢到滿意的鑒定機構。如當事人交通事故受傷后在訴訟階段需要進行傷殘鑒定,他可以通過電子信息平臺輸入法醫臨床類別,可以迅速查到江蘇省內外所有法醫臨床類鑒定機構,再輸入南京即可以查到南京地區的法醫臨床類鑒定機構,點開各鑒定機構,可以了解鑒定機構的詳細信息。三是針對法醫臨床類初次鑒定當事人大多因傷或殘而行動不便,明確法醫臨床類初次鑒定原則上應當就近確定鑒定機構,目的是為了方便當事人到鑒定機構接受身體檢驗,減少當事人負擔。

  3、以司法廉潔為保障。《意見》對鑒定機構的準入沒有設定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資質條件以外的條件;整個報名過程都公開進行,鑒定機構通過網絡操作就可以完成,不需要與法院工作人員打交道;在鑒定機構進入電子信息平臺前,明確告知暫停委托和停止委托具體情形,避免隨意性;選擇確定鑒定機構公開隨機進行,避免法院工作人員指定或變相指定鑒定機構。以上這些措施,是防止司法不廉行為發生的有力制度保障。

 

 

    相關鏈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機構的意見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公開接受鑒定機構報名的公告
    
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手冊(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