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程度不夠、法院對鑒定機構停止委托缺乏明確依據……昨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自4月9日起,全省法院統一使用的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接受各類鑒定機構報名。今后,各級法院要進行司法鑒定,應從電子信息平臺產生鑒定機構,在全國法院系統司法鑒定領域也屬初次探索。

  “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工作是審判的一個重要環節,鑒定意見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判。”據了解,2013年江蘇省法院委托鑒定案件數為45743件,涉及鑒定類別多樣,達到42個,其中委托法醫臨床類鑒定案件最多,為31504件,占68.87%。

  部分鑒定機構被排除在備選名錄之外、法院對鑒定機構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缺乏明確依據、公開程度不夠……過去由各市中級法院編制分類隨機備選機構名錄或委托鑒定機構信息庫,統稱為編制委托鑒定機構名冊。隨著形勢的變化,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為防止法院工作人員在確定和選擇鑒定機構環節的暗箱操作和違規違法行為,提高全省法院確定和選擇鑒定機構的規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落實公正司法、為民司法和廉潔司法舉措,省法院在總結經驗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委托鑒定機構的意見》。

  根據《意見》,江蘇省法院不再編制委托鑒定機構名冊,改變為統一使用全省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凡列入《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的司法鑒定機構,或符合相關行業資質等級標準的其他鑒定機構,都可以自愿列入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人民法院不再附加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以外的附加條件。避免了既往少數鑒定機構因行業資質等級低、執業人員少、注冊資金不足等原因而未被列入委托鑒定機構信息庫的做法,公平對待每一個鑒定機構,使機構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法院委托,開展司法鑒定業務。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建立后,在互聯網統一公布,并實行動態管理,將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隨時列入。

  據了解,為規范鑒定機構的鑒定行為,保證鑒定結果的公正、客觀,鑒定機構進入電子信息平臺時應就規范廉潔執業等問題做出承諾,對違反承諾的情形,設立了法院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的失信機構退出制度。“江蘇省各級法院選擇確定鑒定機構時,雙方當事人可以在電子信息平臺內,對鑒定機構或隨機選擇的范圍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法院應當準許,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協商不一致的,在電子信息平臺內當地相應類別的全部機構中隨機確定,防止法院工作人員直接指定、變相指定鑒定機構等腐敗行為的發生。

  《意見》改革的思路,將以司法公開為目標。江蘇省法院通過江蘇法院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網站統一發布建立委托鑒定機構電子信息平臺公告,明確各類機構的集中報名網址、時間、聯系方式、舉報電話以及提交《規范廉潔執業承諾書》的地點等事項,整個集中報名工作的每一環節都公開進行。同時,為方便江蘇省3000家以上鑒定機構集中報名,江蘇省法院開發了專門軟件,通過軟件,鑒定機構經網上注冊,填寫機構信息采集表,上傳材料后,經法院核對材料屬實后即自動列入電子信息平臺,報名工作簡便、易操作,不需要鑒定機構到法院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