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溧水法院針對申請執行的贍養、撫養、人身傷害賠償、勞動報酬等小額案件日趨增多,老人、兒童、農民、雇工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小額案件執行工作機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在轄區內樹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小額案件執行效率。小額案件進入執行環節后,執行局迅速安排專人對案件進行審查,分析案件特點,確定是否采取快速執行方式。對確定采取快速執行方式的案件,執行人員立即通過執行司法查控系統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及時對其財產采取強制措施。同時,直接傳喚被執行人至法院,責令其當即履行。通過簡化執行程序,縮短辦案期限,提高小額案件執行效率。

 

綜合運用多種執行方式,強化執行威懾。針對小額案件的特點,執行干警仔細分析并制定執行措施,采取“集中執行”、“突擊執行”、“個案分散執行”等多種執行方式、并以強制執行與和解執行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案件順利執結。對拒不履行、拒不協助和暴力妨礙執行的典型案件和被執行人,利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通過決定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外發布限制高消費令及執行懸賞令等,對執行人形成高壓態勢,有效敦促被執行對象主動履行執行義務。

 

推進執行聯動,提高小額案件執行到位率。針對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的小額案件,執行局不斷加強執行聯動機制,依托銀行、房產、國土、工商、公安等各方執行力量,全方位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并鼓勵申請人或是知情者積極協助查找和提供執行線索,一旦查實有可供執行財產,立即依法控制。通過強化執行聯動,有效提升小額案件的執行效果。

 

注重執行和解,力促案結事了。由于部分小額案件矛盾較大,處理不當可能激化矛盾,在這類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靈活調整工作思路,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闡明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嚴重后果,力促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同時,積極與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等有關部門聯系,共同研究制定相應措施,力爭雙方達成和解并履行完畢,做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