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跨境販毒案犯朱耀賢、金春女在江蘇省無錫市被執行死刑。經認定,從20067月至20073月間,二罪犯與他人共同多次實施走私、販賣、運輸毒品行為。至被抓獲時,二人共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冰毒)28.931公斤。這是近年來江蘇省法院審理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數量最大的案件。

 

   近年來,江蘇省涉毒犯罪案件數量大幅上升且個案涉案人數、涉案毒品數量呈現出明顯上升態勢,涉毒案件數量由2004年的1450件上升到2009年的2419件,涉案人數由2004年的1200人上升到2009年的2824人。涉案毒品純度高、數量大,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數量達20公斤以上的毒品犯罪案件在江蘇已經出現。同時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毒品犯罪組織更加嚴密,出現家族化、國際化特點。省內有的地區還出現了毒品犯罪與黑惡勢力犯罪相互勾結的現象。

 

   面對嚴峻形勢,江蘇三級法院堅持對毒品犯罪嚴打的高壓態勢,堅持將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慣犯等主觀惡性大、危害嚴重以及作案次數多、販毒數量大、向多人販毒、誘使多人吸毒、暴力拒捕等情節嚴重的犯罪分子,作為打擊的重中之重,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在犯罪量刑中,注重適用財產刑,實行打罰并舉,在辦案中認真查明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犯罪工具及犯罪毒資,依法全部收繳,徹底剝奪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經濟基礎。

 

   為加強毒品犯罪審判工作,統一執法尺度,確保全省法院禁毒戰爭有序開展,江蘇高院于2007年起決定由省高院刑三庭負責全省法院毒品案件審理及禁毒工作的統一管理,配置專門合議庭,配備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負責此類案件的審理、指導、調研工作;各中院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指定專門的毒品案件審判工作聯絡員,統一領導、協調、指揮當地各法院的禁毒工作;各基層法院通過成立專門合議庭或者指定專人審理等措施,規范執法尺度,加強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